傳裸照還恐嚇 洋男判6月加勞務
2017/05/02 06:0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法籍馮姓男子不甘被甩,將台籍女友小玲(化名)的裸照上傳援交網站,小玲事後收到馮男恐嚇簡訊及陌生男子「詢價」,氣得提告。一審判馮男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檢方上訴後馮男與小玲和解;二審以被告犯後態度良好,依準偽造私文書罪等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3年,緩刑期間須提供16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確定。
來台學習中文的馮男,103年4、5月間在夜店認識小玲,某次與小玲至桃園住處遊玩,2人共浴後經對方同意拍下裸照,另有一次拍下小玲穿著T恤、內褲躺在床上的畫面。
受害人被當援交妹
隔年5月小玲提議分手、避不見面,馮男挽回未果,兩度將小玲充滿性暗示的畫面上傳至色情援交網站,附上小玲「魚訊」(包括姓名、身材條件與性交易資訊)供人瀏覽,還傳簡訊恐嚇小玲「捷運上很多人會認識妳」。
小玲後來收到多名陌生男子詢問「援交多少錢」訊息,始知受害,提告後檢方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恐嚇等罪將馮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