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灑水車輾死慈母 司機控警逼開過磅

灑水車駛回鶯歌所途中看不出異狀。(記者余衡翻攝)

灑水車駛回鶯歌所途中看不出異狀。(記者余衡翻攝)

2017/04/10 06:00

〔記者余衡、吳仁捷、邱奕統、王定傳/綜合報導〕勇救愛子的李婦本來可以逃過死劫的!

要求開回警局 途中釀死劫

38歲李姓婦人日前騎機車載14歲兒子出遊,在新北市鶯歌遭10噸的灑水車撞倒,李婦奮力將兒往外推,兒子逃過死劫,自己卻慘死輪下,肇事駕駛黃世緯事後被查出無照駕駛,他指控出事前剛涉及一起擦撞案,告知警方車況不佳,不能再開,呂姓警員卻強令他開去地磅站,才導致撞死李婦。

死者家屬也斥責警方,放任駕駛無照且超重上路,除向黃男求償,也要請求國賠。三峽警分局承認呂員未落實查驗駕照,另翁姓警員未要求超重的灑水車洩水或停駛,將2人各記申誡1支懲處;律師陳振瑋說,警方應禁止駕駛,且過磅超載,警方也沒任何作為,本案國賠機率不小。

李婦1日騎機車載兒子,行經鶯桃路、永明街口停等紅燈,遭黃男的灑水車從後方撞擊輾斃,兒子重傷住院,警方將黃男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送辦,裁定以5萬元交保。

警坦承未讓超重的水洩掉

黃事後指控警方失職,他說,當天上午11點多,他駕灑水車停在中山路洩水時,車輛滑動擦撞兩輛路旁汽車,呂姓警員到場,因他沒駕照,拿身分證給呂員抄登,呂員要他開往3公里外的地磅站過磅,釐清是否超載,他告知「車子氣壓不足、後視鏡破損」,不宜行駛,呂認為他在推託,逼他開車,由另名翁姓警員騎機車在後押車,前往過磅。

黃男還說,過磅重量14820公斤,已超重4420公斤,翁員仍要他把灑水車開回派出所製作筆錄,途中煞車失靈,帶路的翁員未立即警告前方車輛,害他撞死李婦,車禍後翁員不知去向。

李婦的古姓丈夫則批評警方放任黃男無照、超重駕駛。他哭訴,這場車禍讓他們天倫夢碎。

警方昨表示,員警抵達第一起擦撞事件現場時,黃聲稱「沒帶駕照」,僅出示身分證,呂員為儘快排除現場,只抄登身分資料,未詳查有無職業大貨車駕照;第二起車禍,翁員騎車由另一條路線返回警所,並非車禍後不見蹤影。

警方說,黃確有告知呂員「氣壓不足、後視鏡破損」等情況,呂員詢問「是否請拖吊車托運?」黃稱「應該還能開」,但警方說,翁員承認未要求灑水車將超重的水洩掉。

員警帶領黃男駕車前往過磅。(記者余衡翻攝)

員警帶領黃男駕車前往過磅。(記者余衡翻攝)

遭灑水車輾死的李婦。(資料照)

遭灑水車輾死的李婦。(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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