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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提官銜 違停警:何來施壓?

呂天喜出面還原當天事發經過。(記者姚岳宏攝)

呂天喜出面還原當天事發經過。(記者姚岳宏攝)

2016/12/02 06:00

〔記者姚岳宏、陳薏云、陳慰慈/綜合報導〕台北市警松山分局秘書室主任呂天喜表示,當天根本沒提自己的官銜,何來關說施壓?拖吊規則「車雖上架,但尚未駛入車道」,應可只開單、不拖吊,他只是爭取權益,未料對方情緒失控,但他沒搭腔,是對方一再咄咄逼人,呂說「公道自在人心」。

拖吊警:對方知法犯法

新北市警員陳炳志昨受訪時說,NPA署長室臉書是他去PO的,至於YouTube影片則是非警職的朋友幫忙剪輯上傳的。陳說,當時拖吊程序已完成,對方有說「自己人」,明顯知法犯法,自己才會如此激動。

影片還打字幕,指呂天喜的年收入,薪水加警勤加給、加班費、首都加給及考績年終,的確接近150萬元。

「都是自己人」算關說施壓嗎?資深檢察官認為,這句話客觀上未達到關說施壓程度,除非呂聲稱「我是你長官」,顯示上下關係;也有檢察官認為「這就是關說」。

至於拖吊影片被後製再上傳,律師徐仕瑋指出,影片中呂的眼睛雖打馬賽克,但臉孔、身材、聲音、車型、車號、工作、薪水都被揭露,資料集合足以識別身分,去年個資法修法後,除非具有獲得不法利益或損害他人利益的目的,否則不會成罪,儘管如此,呂仍可用侵害人格權,對陳的朋友提出民事訴訟;至於洩密罪則不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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