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一樓一鳳 偵查佐重判10年2月
2016/10/27 06:00
〔記者楊國文、王冠仁/台北報導〕前北市萬華分局偵查佐劉峰源被控包庇「一樓一鳳」色情業者,不定期提供警方查緝情資,按月收賄16萬元,並收下大閘蟹及洋酒等中秋節禮盒,檢調據報當場逮到劉男收錢,他竟與調查官當街扭打,還沿路撒錢趁亂逃逸。高等法院昨依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罪」,重判劉男10年2月徒刑,沒收不法所得65萬8000元。
萬華分局指出,劉男案發後被停職處分,一審判決後更被免職;此外,劉被逮前曾承辦一起性騷擾案,但因當時積案過多,竟偽造移送書給關心案件進度的社工;檢方事後依偽造文書罪起訴,法院判刑1年4月。
判決指出,劉峰源從91年9月起任職北市萬華分局偵查佐,自102年6月起按月收賄、護航轄區色情業者。劉男在同年10月8日傍晚,與擔任「白手套」的潘姓友人以暗語「泡茶」約定見面,確定劉將前往義消分隊收賄,因此動員台北市調查處幹員前往埋伏。
調查官監控發現劉男已收下該次10月份的16萬元賄款欲離去時,以現行犯身分將他攔下拘捕,劉男強力反抗和調查官當街扭打,之後將賄款沿路撒,趁亂逃逸,直到當天深夜才主動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