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叔叔騙吃水餃 性侵國中女
2016/10/24 06:00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國中女學生小琪(化名)在學校外面等公車時,被素未謀面的張姓男子拖進巷子揉胸,嚇得推開對方逃走,沒想到隔月張男又現身,誘邀她品嚐淡水某家知名的餃子館,小琪嘴饞同意,竟慘遭性侵;士林地院依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罪判張男10年徒刑,可上訴。
張男被判10年徒刑
判決指出,張男是機電保養工人,去年9月路過新北市一所國中,發現小琪獨自在校門旁等公車,竟用力抓住小琪手臂,將她拖進附近巷內揉胸,小琪奮力將張男的手推開,逃離現場。
小琪回家不敢說,張男隔月又趁她獨自等車時現身,表示「想請妳吃排隊美食招牌水餃」,請她先到巷子內等候;愛吃水餃的小琪猶豫之後,受不了誘惑同意進到淡水的某巷,慘遭張男性侵。
曝光後張男否認犯行,但小琪下體受傷,且清楚指認張男身體特徵,法官將張男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