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掃黃100%撤銷處分 北市警灌水 中央狠打臉
北市掃黃 處分遭撤銷比率
〔記者張凱翔、黃欣柏/台北報導〕台北市自馬英九任職市長,八十八年開始實施「正俗專案」掃黃,為求快速有效,除了用刑法妨害風化罪移送業者,更同步以行政法處罰斷水電、罰鍰卅萬元,卻因蒐證粗糙,無法證明店家有媒介性交易,其中郝龍斌及之後的主政者,光一○三至一○五年,移送案件居然高達五十三%因舉證不足而不起訴,至於業者對行政裁罰所提的訴願,北市府有近八成原處分遭內政部撤銷,一○四年最慘,落敗率達一百%。
「正俗專案」始於馬英九市長時代,前一任的陳水扁時代,以「八五九專案」鐵腕宣示把八大行業掃出台北市,任內有二九一家色情業者關門大吉、其中一百卅二家遭斷水斷電,卻因以「建築法」為法源依據,適法性被監察院糾正。馬英九的正俗專案改以「都市計畫法」為法源。
台北市警方執行正俗專案,將違規業者以妨害風化罪送辦,但檢方指出,欲構成妨害風化罪,警方必須證明業者有「媒介性交易」、拉皮條行為,但有不少案件,警方只以男證人承認性交易、發現衛生紙,就予以移送,而遭打臉,指衛生紙根本不是現場採證、男證人常常傳喚不到,因舉證不足,一○三年至一○五年六月,移送兩百卅八件案件,竟有五十三%不起訴,超過一半。
刑事獲不起訴後,業者提出行政訴願,馬英九市長任內的前警察局長王進旺啟動正俗專案,並延續至郝龍斌時代,此期間都是用都市計畫法裁罰業者,適法性頻遭質疑,十六年來,北市府都發局在府級會議中多次抱怨,不論建築法、都市計畫法,都是規範建築或土地使用的法律,用它掃黃,於法不合,一旦業者提訴願,內政部訴願審理委員會審議,北市府有近八成失敗率,而一○四年更是一百%撤銷原處分。
柯文哲市府則施出釜底抽薪之計,把處分函從「府級」改成都發局發函,讓公文不出北市府、規避內政部法律見解,才把訴願勝率提高到九十%。但在妨害風化罪的起訴與否、行政法院的訴訟結果,北市府仍常站不住腳。
對被撤銷原處分的業者,能否請求國賠?北市法務局代理局長林淑華說,與「國賠法」不符,不可能國賠,「也沒人來申請過」。都發局官員則私下說,很訝異沒業者請求國賠,因為連公務員執行時,都不確定在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腳。
律師廖芳萱認為,請求國賠的前提是公務員有「故意」或「過失」,以這類案件來看,業者須先在刑事上獲不起訴,再舉證警方有栽贓或嚴重過失,實務上認定嚴格,即使警方偵辦有瑕疵,只要合理懷疑犯罪,法院多半不會判決賠償,成功請求的難度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