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手機誆撿到 請警幫忙還
2016/10/05 06:00
〔記者吳政峰/新北報導〕李姓男子日前拿著一支手機,走進派出所說:「路上撿到的。」警方致電給楊姓女失主的丈夫,對方卻說不是遺失,而是「被搶了!」警方大驚,衝到李男家逮人,他才承認與楊女有債務糾紛,奪走手機想給教訓,後來氣消了,欲藉由警察歸還,沒想到已犯下強盜罪,警詢後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50歲李男與40歲楊女原是男友朋友,逾百公斤的李男工作不便,靠著採集水產生物維生,楊女受不了他的生活態度,提出分手並嫁給別人,到新北市瑞芳區定居,未料李男窮追不捨,三不五時向她借錢。
楊女不堪騷擾,拒絕見面,李男變本加厲,8月30日到她家按門鈴,要求出來說清楚,楊女擔心婆婆被打擾,只好出面談判,兩人大吵一架。
李男氣憤之際,要搶走楊女皮夾與手機,楊女與其發生拉扯,倒地受傷,李男逃離現場,走沒幾步路,發現皮夾內真的沒現金,把皮夾塞回楊女住家門縫。
李男持楊女手機返家,越想越慚愧,又放不下身段,便把手機拿到派出所,謊稱在瑞芳撿到,留下資料後即離去,員警找到楊女先生,請他們來領回遺失物,但對方卻說:「我老婆手機被人搶了!」
警方嚇了一跳,問清原委,火速至李男家逮人。李男解釋,與楊女交往時,曾幫忙支付5000元保費,遲遲未收到還款,才會到她家討債,但她態度不佳,一氣之下奪走手機與皮夾,只想給個教訓,不知犯下強盜重罪。
楊女隨後與先生到派出所製作筆錄,刻意未談與李男的舊情,憨厚的先生則在旁細心呵護,心疼愛妻受驚又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