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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個早餐家沒了 預謀拆屋6人被訴

    被偷鐵皮屋拆屋主林仁堅。(資料照)

    被偷鐵皮屋拆屋主林仁堅。(資料照)

    2016/08/10 06:00

    〔記者陳慰慈、曾健銘、何玉華/新北報導〕今年5月,新北市三重河邊北街林仁堅一家5口外出吃早餐,返家驚見屋子被夷為平地,建商事後坦承支付300萬元報酬「預謀拆屋」,新北地檢署昨依毀損建築物罪起訴橙鴻建設負責人何仁宗、土地仲介吳永恒、拆屋承包商吳達華、怪手司機林建邦、工人吳新益與謝忠旻。

    新北地檢署偵辦過程中,雙方進行「修復式司法」,林仁堅原要求建商賠償1250萬元,因協調過程中,何仁宗、吳永恒多次當庭道歉,雙方最後達成和解,新建案落成後,林家可選戶,建商另賠林家200萬元,已先行交付一半,剩下100萬元,何仁宗承諾每月5萬元分期匯款。

    屋主:他們應得的懲罰

    林仁堅昨得知起訴,受訪時欣慰表示:「這是他們應得的懲罰」,指目前在舊居附近租屋,月租高達2萬元,他與妻工作完全中斷,但靠政府機關輔助及親友資助,生活日趨正常。被告吳永恒的委任律師昨說:「尊重司法」。

    起訴指出,林家原與「傳鴻建設」簽約進行土地開發,合建完成後,林家可分得約定坪數新屋,「傳鴻」承諾給林家40萬元搬家費,允諾動工後2年半若無法交屋,將賠1000萬元;但「傳鴻」評估土地價格過高,不願再投入資金。

    主導開發案的「傳鴻」副總何仁宗,認為有利可圖,因此另成立「橙鴻建設」,找吳永恒出面進行土地整併,並與林家洽談換約,何承諾事成給300萬元土地整合報酬,「橙鴻」並於今年4月取得建照。

    林家換約要求「傳鴻」須負連帶保證責任,或「橙鴻」提交1千萬元履約保證金,但「橙鴻」僅願以700萬元收購林家房屋,換約條件談不攏,吳永恒向何仁宗抱怨「林家一直漫天要價」,兩人今年3月決定花300萬元找工程包商吳達華拆屋,並協議事後以「誤拆」為由脫責。

    4月23日起,吳達華每日花2萬9千元租怪手待命,並聘工人吳新益、謝忠旻在林家屋外盯梢。5月29日上午,工人見林家5口出門吃早餐後,前往家樂福購物,立即通報拆屋搞定,當天下午,何仁宗就給吳永恒300萬元報酬。

    據了解,該建案依規定應在半年內開工,可展延3個月,最遲在明年1月動工,若逾期,建照自動失效。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副局長吳世瑋表示,建商能與屋主達成和解,是好的開始,是否准開工,內部近日會研商出結論。

    林家鐵皮屋遭建商偷襲惡意拆除,案發時形同廢墟。(資料照,記者曾健銘攝)

    林家鐵皮屋遭建商偷襲惡意拆除,案發時形同廢墟。(資料照,記者曾健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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