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堂潛水課... 女學員溺斃
2016/08/01 06:00
〔記者吳昇儒/新北報導〕擔任銀行員的祝姓女子,昨到貢寮海邊參加潛水訓練班的最後一堂課,完成後即可取得執照,未料下水後,教練才轉頭2、3秒,祝女就不知何故失去蹤影,等到被救起雖緊急CPR仍搶救不及,教練研判祝女迷航,加上氧氣用盡出事,檢方已朝業務過失致死方向偵辦。
岸巡人員調查,34歲祝女參加潛水班,昨天是最後一堂課,通過測驗可取得初級潛水執照。2名教練、祝女與另1名學員、以及1名有證照的友人共5人,一同在新北市鼻頭角海域下水,游在前方的廖姓男教練發現1尾罕見海鰻,轉頭要告知後方學員觀賞時,驚覺祝女不在隊伍中,廖男趕緊請殿後的女教練帶領另1名學員上岸,自己和其他人分頭尋找未獲。
稍後另一潛水團隊發現有人在海中沒有意識,將祝女救起,當時她還有呼吸心跳,馬上施作CPR,可惜未有起色,送醫後不治。
下水15分鐘後迷航
女教練告訴偵辦人員,她負責在後方壓隊,眾人下水約15分鐘後,她稍微轉頭看旁邊約2、3秒,等到再轉回時,就發現祝女不見,因當時海水混沌,不知祝女為何會脫離隊伍,因當時海中還有其他潛水隊伍,懷疑祝女可能跟錯團隊迷航。據調查,祝女被發現時,氣瓶已沒有氧氣,可能是氧氣用盡喪命。偵辦人員表示,潛水教練有無涉及業務過失致死罪,還有待釐清。
未婚的祝女與友人都對潛水有興趣,一起報名潛水班,並找來1名已取得潛水執照的友人同樂,未料就在結訓前、初級執照即將到手時傳出噩耗,家人悲傷不已。
律師柯林宏指出,若潛水教練未依照正常程序教學,只要少了1個環節或步驟就可能涉及業務過失致死罪;不過,祝女是成年人,具有正常行為能力,若是她自己違反教練規定擅自離隊發生意外,相關責任就會在自己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