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對不起我」 林英昌炸台鐵收押
裁定收押 並未禁見
〔記者錢利忠、張文川、王定傳/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台鐵區間車爆炸案,昨首度傳喚被告林英昌,林先對同車傷者表達歉意,並承認犯案,指罹癌後找不到工作、被欺負,覺得「社會對不起我!」雖知列車上有其他乘客仍想引爆,要在生前做一件轟轟烈烈的大事,引起社會關注;檢方依殺人未遂、公共危險及槍砲等罪將他聲押禁見,台北地院法官裁定准押,未禁見。
林英昌庭訊時,先對同車傷者表達歉意,接著說,自己長期罹癌,找工作屢被排擠,與家人感情疏離,感覺人生過得很不如意,只有愛犬相依為命,想要引起社會關注,才引爆自殺炸彈。
林英昌說,他從南投搭客運到台中,改搭火車北上,不認識車上其他乘客,當時沒喝酒。他沒說過原想在新竹火車站引爆,沒有看到小女孩不忍心之事;是在列車快抵達松山火車站時,感覺心情鬱悶,決定引爆,沒有特別理由。
沒料到在手中就爆
他說,當時站在列車車廂中央,面朝車門方向,以右手拿炸彈,左手拉引信拉環點燃,沒料到炸彈威力強大,來不及將炸彈丟出去就先在他手中引爆。他供稱,從小愛玩鞭炮,是依過去玩鞭炮的經驗改裝爆裂物,曾多次嘗試都沒引爆。
對於林英昌要求做精神鑑定,檢方表示仍要評估。林昨坐著輪椅,由警方戒護至北檢,在爆炸時受到嚴重吸入性灼傷的他,已恢復常人說話速度,庭訊約2小時結束,下午押解至羈押庭時,因其傷勢主要集中在雙手和臉、胸,無礙行走,即自行步入法庭。
法官認定,林英昌居無定所,工作不穩定,有逃亡之虞,且他自承有自殺傾向,製造爆裂物的計畫長達數個月,顯見他自殺意念甚堅,有反覆實施自殺之虞,有預防性羈押必要。檢方原為避免引來效仿者探監,一併聲請禁見,法官認為,此案沒有其他共犯,擔心民眾探監非實施禁見的法律理由,未禁見。
住北所病舍 有室友
林英昌昨晚8時許進入台北看守所,辦理新收程序時,所方先讓他住進北所病舍,有一名室友。據了解,林英昌在簽立「個人資料開放查詢意願表」時,勾選拒絕開放查詢所內個資,所方不便透露新收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