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挺最強小三 判元配還土地與1億
女企業家甘為小三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事業有成的賴姓女企業家愛上陳姓富商,甘願做他小三,陳男向賴女調借現金投資,本金加利息達10億元,陳男告訴賴女,會把6萬多坪土地(市價約8億元)全過戶給她,作為清償所欠債務之用,實際上卻暗地把土地給了元配,賴女在陳男死後提告,由於雙方確有借貸關係,新竹地院判元配需吐出土地,繼承人也需賠償賴女1億元,鉅額民事求償官司,結局是「小三完勝正宮」。
資助「老公」生意常墊款
賴女82年結識富商陳男,他自稱經營證券公司等事業,透露婚姻不睦、事業遭合夥人所欺,賴女基於關心、憐愛及義助心理,兩人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之後20餘年間,2人在社交場合同進同出,外人均以為是夫妻,元配自始即知但從未反對。
賴女經營珠寶、茶藝店與多家旅行社合作,店內常有台幣、外幣等現金收入存放金庫,陳男90年起,稱可透過證券丙種墊款生息等,遊說她邀集友人集資投資。91年陳男先收到賴女交付的1億元,陳男對賴女另有一筆9億元債務。
為他花鉅資奔走換肝
陳男另與人合作開設高爾夫球場,由陳男出面購買新竹縣新埔鎮90筆土地,合計6萬3千多坪。
陳男100年底肝癌病發,賴女為其奔波張羅至中國換肝事宜,花費達千餘萬台幣,101年陳男承諾將新埔的土地全移轉登記給賴女,作為清償所欠1億元的債務。
承諾土地過戶給她 竟騙局
102年7月陳男死亡,6名法定繼承人僅一人未辦理拋棄繼承。賴女直到陳男死後才發現,陳男生前為脫產躲債,早就將土地通謀移轉到妻子與妻子的好友等7人名下,說要將土地過戶給她,是騙局一場。
陳妻則質疑,該字據所載時間為91年10月,賴女何以遲至10餘年後才主張?為何陳男生前均未向其請求?
法官:債權存在 遺產還
法官審理認為,賴女對陳男有10億元債權存在,陳男唯一繼承人於繼承遺產範圍內,應給付賴女1億元。又陳男身為90筆土地真正所有權人,因死亡而使當初借名登記契約消滅,應由陳男唯一繼承人(陳男之子),取得對7名人頭的土地返還請求權,賴女主張代位陳子,請求7人返還90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給陳子,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