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逃漏稅案 魏應充緩起訴
2014/04/08 13:00
〔記者顏宏駿/員林報導〕彰化檢方偵辦大統長基混油案而衍生出的頂新集團逃漏稅案外案,昨天偵查終結,由於頂新已補足逃漏的稅額和行政罰緩,檢方針對集團負責人魏應充及會計陳錫勳予以緩起訴。
起訴書表示,魏應充指示員工,故意就銷售金額漏開發票,從民國95年1月1日至102年12月間,短開銷售金額達7億3200多萬元,這部分的差額存入魏應充開立的私人帳戶,而非頂新集團的帳戶內。
起訴書指出,會計陳錫勳故意不將上述差額登載於頂新集團的會計帳簿,致該公司95年至102年度財務報表不實,幫助公司逃漏營業稅2900多萬元、營利事業所得稅2億1940多萬元。
檢方表示,魏應充及陳錫勳均於偵訊中坦承不諱,考量二人均無前科,犯後又深表悔意,加上已繳清所逃漏的稅額及1億5300多萬元的行政罰鍰,認為以緩起訴處分較為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