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新北科技公司老闆暗自處分資產 管收一夜速繳千萬
2026/05/07 16:19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
執行人員將李男(左)送交管收所執行管收。(新北分署提供)
新北市林口區40多歲的李姓男子,遭追補稅捐及罰鍰共計2222萬餘元;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查出李男涉隱匿及處分公司資產,於今年5月5日向新北地院聲請管收獲准,李男在管收翌日隨即由委由家屬繳納1000萬元,餘額辦理分期繳納並提供不動產作擔保,新北分署依法予以釋放。
新北分署調查,李男所設立的科技公司在2014年至2015年間,無實際交易卻虛報進項,並開立不實發票牟利,經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莊稽徵所查獲,補徵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並課處罰鍰,該公司提起復查遭駁回確定後,國稅局陸續於2023年底移送執行。新北分署受理後,雖扣押公司存款,卻僅受償22萬餘元,且發現公司名下已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
行政執行官深入調查追蹤資產流向,發現李男於公司欠稅期間,竟將公司存款轉帳至其個人及配偶帳戶,金額合計高達752萬餘元,並提領公司現金合計達564萬餘元,且更多次以大額現金匯款至其他公司帳戶,金額共計1310萬餘元,還處分公司名下3部車輛,車輛價值合計達252萬餘元,相關款項均未用於清償稅款。
新北分署多次通知李男到場,李男雖出面卻辯稱未實質參與公司運作,對資產流向推諉卸責,且無法提出具體可行的清償計畫。新北分署於5月5日詢問後,認李男符合管收要件,當場予以留置,並向法院聲請管收。
法官審理後認定李男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管收事由,裁准管收。李男在管收所待了一夜後,6日隨即委請配偶至分署先行繳納1000萬元,餘款辦理3年分期,每月繳納34萬元,並提供其名下位於林口區不動產設定抵押權予國稅局作為擔保,新北分署於收受款項及辦妥分期繳納程序後,當日辦理釋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