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聯幫「明仁會」私囚凌虐車手96小時害墜樓亡 6人判刑定讞
2026/05/07 11:32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余男墜樓壓傷女路人,檢警勘查偵辦後起訴。 (資料照)
竹聯幫仁堂明仁會雙和分會分子黃秉森、楊竣祺、鄭向恩等人,2年前懷疑余姓車手私吞詐欺款項180萬元,將余男私行拘禁4天,持電擊棒、橡膠條凌虐及捆綁,余男不堪受虐,爬廁所窗戶企圖逃生,不慎從8樓墜樓身亡,還壓傷林姓女行人的手,差點成為「燒肉粽」案悲劇翻版;一審新北地院國民法庭依結夥強盜罪等罪,將黃秉森等6人各判1年10月至8年6月徒刑,二審高等法院加重改判6人各2年至8年9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2024年6月間,余男墜樓壓傷林女的手,檢警原本以為單純的墜樓死亡案,追查才發現余男是為逃生而墜樓,禍首是以黃男為首的明仁會分子,從事集團詐欺,他們懷疑余男侵吞180萬元詐欺款項,同月22日由杜姓男子(通緝中)設局,把余男拐到新北市中和中山路大樓8樓的據點。
黃男等人收走余的手機,命令脫去衣物、只著內褲,再以橡膠條、電擊棒及徒手毆打等方式施以凌虐,還有同夥在旁錄影,打完後再以衣服套住余男的頭部、用膠帶捆綁四肢,帶到小房間拘禁,逼余男向親友籌錢。
黃等人得手15萬元後仍不罷休,同月25日晚間,已遭拘禁96小時的余男,趁隙從小房間廁所的窗戶爬出,卻不慎直接墜樓落到地面,全身多處骨折,送醫途中死亡。
檢警查出墜樓真相,逮捕黃、楊等人,到案者起初推說是金錢糾紛,經檢方詳追,查出眾人是懷疑余男私吞詐欺款才設局拘禁、凌虐,最終逼得余男墜樓身亡。新北檢依組織犯罪、結夥強盜、三人以上凌虐剝奪行動自由致死等罪,起訴黃男等6人。
一審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判6人各1年10月至8年6月徒刑,主謀黃秉林判刑8年6月最重。二審高院認為6人殘酷凌虐余男且拘禁多日,即使其家人已經匯款,並同意代替余男當車手來還錢,仍不放人,終致發生墜樓意外,一審量刑過輕,加重改判各2年至8年9月徒刑,黃男加重為8年9月。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沒有違誤法令之處,駁回上訴定讞,6人確定刑期:黃秉森8年9月、王柏勳7年8月、鄭向恩4年8月、楊竣祺4年6月、田金狐2年8月、張宥鈞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