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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國成罵賴清德三字經判拘役 裁判書:「道歉不認罪」難認悔悟

    2026/05/07 10:49 記者翁靖祐/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昨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林國(右)成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而判決理由也於今日出爐。(資料照)

    台北地院昨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林國(右)成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而判決理由也於今日出爐。(資料照)

    時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林國成去年7月20日參加黨內舉辦「720民主起義 反罷要贏 台灣要贏」公開集會活動時,手持麥克風罵總統賴清德三字經,該活動同時透過Youtube直播。總統賴清德事後對林國成提告,檢方依公然侮辱罪起訴林,台北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完整的判決理由也於今日曝光。

    判決指出,林國成審理時,稱「我上台時本來不想講,但底下有人罵個三字經,我就是不小心情緒無法控制也跟著他罵出來」、「我每一場底線就是打領帶(台語) ,當初上去後他們在那邊很大聲的罵三字經,打領帶(台語) 是我的底線,事後我也覺得不能跟他們起舞,我才改這樣」等語,可證林國成明知「X你娘」是不雅用詞,上台發言後因受群眾情緒高昂的渲染,有意以較平素上台發言所使用之打領帶(台語)改為激烈的「X你娘」與在場受聽群眾互相輝映,是為引起群眾高昂情緒,具目的性,法官認其確實明知並有意為之。

    此外,林國成雖然主張罵「X你娘」是對公共事務時政發言批評,然而依上段所述林國成罵「X你娘」顯然是為了刺激群眾情緒的恣意謾罵,實無益公共事務之思辯,勘認林國成是在於多數人共見共聞下,刻意用「X你娘」侮辱告訴人,顯然屬於故意公然貶損賴清德之名譽。

    另,檢方起訴範圍中,包含林國成當日飆罵1次「X你娘」、4次「打領帶(台語發音)」,但法官認為林國成後續將言詞改為「打領帶(台語)」,雖不排除有混淆視聽、帶動群眾情緒的意圖,但因該發音與不雅用語雷同,在環境嘈雜且經擴音設備播放下,難以判定民眾是否真能聽出侮辱之意,且這四次發言與首段有罪的「幹你娘」發言是在同一時間、地點接續發生,法律上屬於「接續犯」,因此不另為無罪諭知。

    法官審酌,林國成於行為時擔任立法委員,卻未思針對議題進行理性溝通或辯論,因與告訴人政治立場對立,於政治活動之造勢場合中,單純為達刺激群眾高昂情緒疊加之目的,以「幹你娘」辱罵身為國家元首之告訴人,行為實有不該,且犯後猶以「道歉不認罪」飾詞否認,難認有所悔悟,又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或徵得告訴人之諒解,故判其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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