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總長專訪4-4》告別40年檢察生涯!邢泰釗自許「讀書人」曝退休後計劃
2026/05/07 09:06 記者劉詠韻、張文川/專訪
檢察總長邢泰釗專訪。(記者羅沛德攝)
檢察總長邢泰釗今將卸任,結束長達40年的檢察生涯。他接受本報專訪表示,退休後暫無具體規劃,但盼投入文化相關工作,並自許為一名「讀書人」。此外,他也針對檢察體系人事制度提出建議,主張台灣可參考荷蘭、比利時等國,設立具憲法地位的「司法人事委員會」,專責選任檢察總長並賦予明確職權,避免人事運作受外部干擾,讓檢察官得以無後顧之憂專心辦案。
回顧邢泰釗的檢察生涯,他被司法界視為「拚命三郎」與「司法職人」,從基層檢察官一路歷練至檢察總長,曾歷任北、中、南多個地檢署檢察長,並在擔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期間,偵辦三中案、私菸案、大巨蛋圖利遠雄案及多起重大國安案件。
事實上,這樣的「拚命」風格,早在他地方任職時即已展現。以2008年出任屏東地檢署檢察長為例,當時辦公空間擁擠、設備不足,他上任後即著手整建,透過協調外部單位擴充辦公空間,並重整偵查庭、辦公室及會議設施,甚至改善中庭環境與動線配置,同時爭取替代役人力進駐,全面提升辦公與辦案條件。
除硬體建設外,邢泰釗也親自督導重大業務,包括帶隊查察地方選舉賄選案件,成績名列全國前茅;2009年莫拉克風災期間,更動員全署投入救災與重建工作。此外,他亦重視制度與歷史傳承,任內編撰署史《大武法鑑》及《日新司法年刊》,為基層實務與司法發展留下紀錄。
邢泰釗在任內最後一刻仍掛心司法正義,於卸任前三天,針對10年前高雄市師鐸獎退休女教師遭虐殺案提起非常上訴。該案經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四審認定,被告未搶奪被害人2000元現金,且具更生可能,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不過,邢泰釗認為本案審判違背法令,且涉及重大法律見解,確有統一之必要,儘管本案判決結果並非對被告不利,然其攸關重大殺人案件之量刑標準,包括犯罪是否具計畫性、能否作為認定「情節最重大之罪」之依據,以及是否得作為唯一決定因素等爭點,均有釐清並統一見解必要,因此提起非常上訴,成為其任內最後一項重大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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