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換iPad」誰得利?職業軍人上網公審觸犯加重誹謗判刑
2026/04/21 13:22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
夫妻雙方為一支I PHONE 16和I PAD擺不平,男方友人黃男加入戰局,因加重《加重誹謗罪》被判拘役20天。(記者顏宏駿攝)
彰化發生一起罕見的「iPHONE 換iPAD」爭議!事件發生在一對離婚的小夫妻,原本兩人心平氣和處理財產分配,卻在iPHONE換iPAD的爭議時,女方的媽媽加入戰局,雙方為此決裂,男方的朋友黃男把案情PO上網,要網友評理,還指女方是「詐騙母女檔」、「宮廟騙子」,結果遭對方提告。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刑法《加重誹謗罪》判處黃男拘役20天。
該案起因於一對夫妻離婚後的財產分配,因為男方婚前送女方一台iPAD,女方便回贈男方一支iPHONE 16,到離婚時,財產清算,男方自覺拿到iPHONE 16較貴,似有占女方便宜之嫌,便補6000元現金給女方,女方也同意,但女方媽媽有意見,媽媽說「我們要手機,不要平板」,男方也同意說OK,但之前補女方6000元差價,應該要還給他,女方於是還男方6000元,但iPAD卻遲遲未拿來還,兩方因此交惡。
男方的朋友黃男得知此事,將此糾紛PO到網路,還稱對方「這是詐騙母女檔?」、「家裡還開宮廟的?」、「神明知道你們會騙人嗎?」黃男更刻意在動態中直接標註女方的 IG帳號,女方承受巨大壓力。母女上警局提告,檢方認定,內容屬私德且具惡意,構成加重誹謗。
該案在法院審理時,黃男坦承犯行,他強調,自己是幫友人打抱不平才觸法,希望法官輕判。法官考量他為職業軍人,但毀損告訴人名譽,所為並不可取取,因此判處拘役20天,以資懲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