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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剴剴案社工一審宣判過失致死成立!社工團體:極其沉重的時刻

    2026/04/16 12:31 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
    男童凱剴遭保母虐死案,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右)涉過失致死,一審今日宣判2年徒刑。(資料照)

    男童凱剴遭保母虐死案,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右)涉過失致死,一審今日宣判2年徒刑。(資料照)

    剴剴案社工陳尚潔今日一審宣判,法院認定陳尚潔過失致死成立,判刑2年有期徒刑。對此社工團體坦言,這次判決對於社工來說是「極其沉重的時刻」,法院在此案採取社工具備「保證人地位」的立論,恐讓第一線工作者陷入不可承受之重,也遺漏了真正需要修補的體系漏洞。

    全國社工師公會聯合會理事長吳玉琴表示,這次判決對於社工界來說相當沉重,也沒辦法接受這樣的結果,社工在第一線的通常是服務資源評估、連結的協助者角色,固然有其責任積極進行個案資源連結與預防不幸事件發生,但如今法院認定社工具有保證人地位,對於第一線工作人員來說是相當大的壓力。

    吳玉琴擔憂,未來社工夥伴在第一線服務時,可能因為這次判例帶來的壓力,轉而採取防禦性作為,在採取任何協助行動前,優先考量自己的安全,恐影響社工與案主之間的信任,全聯會也擔憂未來因此出現社工出走潮。

    「社工不是神,無法洞察未來」,吳玉琴強調,這次案件的社工做了很多訪視,但過程中究竟是被保母蒙蔽,還是有其他情況導致憾事,不能用事後諸葛的方式判斷,社工的能力在於結合不同的系統完成個案照顧,相信服務系統的夥伴是必須的,但未來社工界可能要重新思考,是否應該放更多的警惕與懷疑、不該那麼毫無疑問地相信夥伴。

    台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則表示,今日剴剴案的社工一審宣判過失致死罪成立,對於社工專業群體來說,是極其沉重的時刻,雖對司法審理結果予以尊重,但這次案件不該被視為對單一社會工作者責任的追究,更是對整體社會安全網與專業制度的總體檢。

    協會認為,這次判決是台灣首次面臨社工在法律上「保證人地位」與相應責任的深度討論,而法院這次仍採用社工具備「保證人地位」的立論,但社會工作服務係屬組織體制下的集體實踐,而非去脈絡化的個體行為。

    此外,協會強調,專業義務必須建立在明確、合理且可操作的期待上;當制度賦予社會工作者守護生命的高度責任時,必須對等提供足夠的資源、權限與系統支持,其專業責任應在其能力與可控範圍內被明確界定,而不應被無限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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