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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帳戶給男友洗錢! 苗栗女判全額賠償

    2026/04/12 09:22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
    借帳戶給男友當洗錢工具! 法院判苗栗女全額賠償。示意圖。(資料照)

    借帳戶給男友當洗錢工具! 法院判苗栗女全額賠償。示意圖。(資料照)

    苗栗縣莊姓婦人前年接獲詐騙集團電話,對方佯稱是其子、急需用錢,莊婦愛子心切,先後匯出77萬元,事後才知受騙。警方追查金流發現,贓款流入駱姓女子名下帳戶,且隨即被轉出洗錢。苗栗地院法官近期審理後,認定駱女將帳戶提供給男友供詐團使用,具有幫助詐欺之不確定故意,判決駱女應如數賠償莊婦77萬元。

    判決書指出,駱女明知金融帳戶攸關個人信用,且現今詐騙集團猖獗,若隨意提供帳戶恐成為洗錢工具,竟仍基於幫助詐欺及洗錢的不確定故意,於前年6月間將其名下的聯邦銀行帳戶存摺與密碼,交給其朱姓男友使用。

    隨後詐騙集團於前年7月3日,假冒莊姓婦人之子,以電話及LINE聯繫莊婦,謊稱「出事了,急需商借款項度過難關」,並保證後天就歸還;莊婦因救子心切,未及查證,便於同日兩度分別匯款42萬元、35萬元至駱女帳戶,這筆血汗錢一入帳,隨即被轉往其他金融帳戶。

    審理期間,駱女對於莊婦主張的事實均不爭執。法官認為,被告提供帳戶供詐騙集團向莊婦詐取金錢,已侵害莊婦權利;法官故裁定,駱女應給付莊婦77萬元,並自去年4月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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