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慈航寺住持掏空挪用寺產7044萬元 公益侵占罪起訴
2026/04/09 11:04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圖為士林地檢署。(資料照)
台北市北投「慈航寺」住持釋常禪,被控自2018年起至今年3月間,接續將慈航寺的2個捐款專戶內的公款,轉入他個人名下的銀行帳戶,總計侵占7044萬6105元,士林地檢署今依公益侵占罪嫌,將釋常禪提起公訴,賴姓女會計則獲處分緩起訴。
士檢指出,釋常禪自2006年起綜理位於北投中和路的慈航寺財務,明知根據「監督寺廟條例」及慈航寺的組織章程規定,寺廟財產,包含信眾捐款、法會費、塔位、點燈及油香錢等,皆應專款專用於弘揚教義或公益,不得轉入任何私人名下,卻仍多次將公款納入私囊。
檢警調查,釋常禪於2023年3月為了支付與郭姓友人合作的類似期貨投資方案,指示賴姓女會計挪用慈航寺公款1500萬元,先匯入釋常禪的個人帳戶,再轉至郭的帳戶,作為釋常禪的個人投資之用。
同年6月,釋常禪與王姓男子簽訂私人借貸與投資合約,欲投資開發軟體、建置電視台、選舉,釋常禪依相同手法指示會計挪用慈航寺2000萬元公款,先轉帳給他、再轉至該投資公司;2022年,慈航寺發包11萬2000元屋頂防水工程,後因工程有瑕疵,廠商要退費一半5萬6000元,釋常禪卻指示廠商匯款到他的私人帳戶。
釋常禪還將慈航寺的公款視為私人資金,多次挪為私人放款,包括2020年解約慈航寺的定存1400萬元,借貸給屏東縣東林苑;2018至2025年間陸續匯款1413萬元借給黃姓女信徒;又於2021年至2023年間陸續提領726萬元,以私人名義借貸給曾姓信徒與其他私人。
士檢指出,釋常禪身為住持,應為信徒信仰模範,滿口佛理卻利慾薰心,將信徒累積的捐款公款視為個人金庫,中飽私囊,且截至起訴時仍有9018萬元尚未歸還慈航寺,依公益侵占罪起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賴姓女會計坦認全部犯罪事實,檢方考量她虔誠向佛,一時失慮而受住持指示犯案,犯後態度良好,處以緩起訴1年,義務勞務100小時、接受法治教育4場次;經手或收受相關錢財的曾、郭、王等3男與鄭、黃2女,5人不知相關款項是慈航寺公款,檢方予以不起訴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