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農牧地擴廠被打回票 食品董座找上桃市府顧問行賄官員雙雙判刑
2026/03/10 10:00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
桃園市食品廠吳姓負責人委請擔任桃園市府顧問的蕭姓建商行賄經發局副局長被拒,桃園地院審結將2人分別判處7月、8月有期徒刑。(記者余瑞仁攝)
國內食材原物料供應商位於桃園工廠多次申請以鄰地擴廠,但被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條件不足打回票,該公司67歲吳姓負責人找上經營建設公司並擔任桃園市府顧問的61歲蕭姓好友,拿出300萬元請蕭疏通,蕭於2023年3月間邀請當時的經發局熊姓副局長餐敘、拿出300萬元行賄被拒,桃園地方法院審結依對公務員行賄罪,判處蕭男7月、吳男8月有期徒刑。
檢方起訴指出,吳男從2017年12月至2022年10月間4度向桃園市經發局申請工廠毗鄰的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擴廠,經發局依「興辦工業人使用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申請審查辦法」、「桃園市興辦工業人申請利用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審查認定基準」等規定均辦理會勘。
經發局2018年1月10日以該地未達建蔽率標準駁回申請,2021年5月7日、7月6日、11月24日與2023年1月10日、6月16日各次會勘,發現現場未有生產行為、暫放他廠機器設備、無製造加工行為、存放衛生局查封物料等,均認為欠缺擴廠合理性及必要性而均未核准。
吳男於2023年初找上擔任桃園市政府顧問的蕭姓建商好友商議,由蕭出面行賄時任經發局熊姓副局長,吳於同年3月22日將300萬元賄款交給蕭,隔日由蕭出面約熊在市府旁餐館用餐,席間蕭打開黑色提袋出示300萬元行賄請託,熊當面回絕並於向政風室通報,案由法務部廉政署報請桃園地檢署偵辦,於今年2月5日將蕭、吳2人依觸犯貪污治罪條例「關於不違背職務行為行求賄賂罪」偵結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吳男、蕭男均坦承犯罪,法官審酌2人犯後尚能坦承犯行,已見悔意,審結判處蕭男7月徒刑、吳男8月徒刑,並沒入犯罪之用的300萬元。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