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新光三越氣爆案準備庭 管理部4主管全喊冤
2026/03/04 18:02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
台中新光三越中港店去年2月發生氣爆案。(資料照)
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去年發生氣爆,造成5死38傷,成為國內百貨史上最嚴重公安事故,台中地院今(4日)再度召開準備程序庭,傳喚新光三越所屬4名主管出庭說明,庭上4人均否認犯罪,法官預計下次傳喚施工的涉案工人。
起訴指出,中港店改裝工程未申請室內裝修許可,也未提報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即進場施工;施工前未確實關閉12樓兩處瓦斯總開關與分歧開關,瓦斯漏氣檢知器遭拆除後亦未設替代監測設備,案發當天,李姓怪手司機拉扯天花板內瓦斯主幹管與分歧管,短短35分鐘內外洩高達157.5立方公尺瓦斯,隨後黃姓水電工使用電動電纜剪產生火花,引燃瀰漫氣體,瞬間氣爆奪走5條人命、釀成38人受傷。
檢方痛批,新光三越為全台大型百貨企業,中港店更是營業額最高、客流最密集據點,理應以最高標準落實公共安全,卻未落實法定程序與風險控管,導致安全審查機制形同虛設,因此起訴總公司法人、7名員工及5名裝修包商及工人,共計13人。
繼昨日首度傳喚中港店許姓店長及總公司滑姓副理、吳姓課員後,台中地院今天下午續開準備程序庭,再傳喚莊姓店舖管理部經理、呂姓電機組組長、李姓電機組班長,以及謝姓安全管理組長兼防火管理人,4人主張檢方對法條適用及責任歸屬認定事實仍有疑義,當庭均否認涉犯過失致死、過失傷害及違反職安法等罪,法官則諭知候核辦,預定本月11日再開準備程序庭,傳喚當時施工的涉案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