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全盲房東297刀全臉破碎一審判19年 房客二審稱自首還被嘲笑盼減刑
2026/03/04 11:43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
房客陳進財砍殺二房東顏姓老翁297刀,導致全臉破碎、面目全非,甚至腦漿溢出、血肉模糊。(記者楊心慧攝)
台北市萬華區2024年6月發生房客砍殺二房東297刀致死命案,一名雙眼全盲的顏姓老翁,因催討積欠房租,竟遭房客陳進財砍殺297刀,導致全臉破碎、面目全非,陳男犯後變裝搭火車逃到新竹,再報警投案,一審國民法庭依殺人罪判處陳進財19年徒刑;案經上訴,高院今開庭審理並辯論終結,陳男稱在看守所還被笑投案很傻,審判長諭知3月25日宣判。
檢警調查,雙眼全盲的顏翁在台北市萬華區民和街租下一處3房公寓,自住一房,另兩房分租,其中一房以月租7000元租給陳進財。陳男月領3萬多元低收入戶補助,但沉迷賭博,常輸光補助金並積欠房租,還向顏翁借錢。
顏翁於2024年6月9日清晨,向陳男催討房租,陳男竟持利剪刺殺顏翁30多刀,再拿兩把菜刀猛砍258刀,共近297刀,刀傷集中於頭頸與上半身,顏翁頸動脈遭砍斷、頭骨碎裂,整張臉被割得面目全非,後腦勺頭骨碎裂、腦漿流出,當場慘死。
陳男犯案後搭火車逃往新竹,本欲逃亡,但因身無分文且需定期洗腎,最終打電話報警投案,檢方偵辦後依殺人罪起訴。
檢方指出,陳男長期沉迷賭博,顏翁借錢給他長達2年多仍未獲償還,且陳男行兇後未送醫,反而更換衣物逃逸,犯行惡劣。
陳男則辯稱因顏翁催他乞討還錢,還說沒錢還就應去街頭當乞丐,甚至不留錢給他過活,才憤而行兇,但事後感到懊悔。國民法官認為供詞漏洞百出,一審台北地院國民法庭依殺人罪判處19年徒刑。
高院今開庭審理,顏翁的兒女皆到庭陳述意見,顏翁女兒批評陳男非真心反省,是自私自利、滿口謊言之人。顏翁兒子則說,他的父親被剁成一團爛肉,認屍時根本分不清哪塊是地板、哪塊是屍塊,陳男相當可惡,為脫罪還醜化他的父親。
陳男主張自首投案,也願意道歉負責,更稱在看守所裡還被笑傻傻去投案。檢方認為,陳男是因知道逃不了會被抓,這種自首不符合減刑條件。陳男律師則表示,先前準備庭已將自首是否減刑列為不爭執,後續檢方又質疑,律師認為檢方所述不合理,且雙方當時因爭搶刀才會造成如此多的傷害,並非刀刀都具殺意,被告為了還錢無法過活,盼能減刑。
審判長詢問陳男是否有話要對家屬說?陳男卻看著審判長說,對家屬感到抱歉,希望獲得原諒。審判長說,應該要對著家屬,而不是看著她說。陳男則稱,因被害家屬不理他,所以才看審判長說話。
審判長宣告辯論終結,訂於3月25日上午9時30分宣判。另外陳男羈押將於3月25日期滿,檢察官表示,被告原來羈押理由尚存在,原審處以重刑,請予以延長羈押。陳男則表示,能不羈押最好,但真要羈押也沒辦法。律師表示,此案被告自首到案,無逃亡理由。
房客陳進財砍殺二房東顏姓老翁297刀,導致全臉破碎、面目全非,甚至腦漿溢出、血肉模糊。(記者楊心慧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