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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露餡!找同業陪標被抓包 工程公司老闆寫悔過書獲緩起訴

    2026/03/03 13:47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
    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為兩人已坦承犯行,寫下悔過書,故予以緩起訴1年處分。(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為兩人已坦承犯行,寫下悔過書,故予以緩起訴1年處分。(記者吳昇儒攝)

    開設工程公司的蔡姓老闆為取得台灣電力公司基隆區營業處2023年辦理工程車輛保養勞務採購案,找來陳姓同業陪標,卻因兩家公司請領電子標單的IP位置相同露餡。基隆市調查站認定蔡、陳二人違反政府採購法,將其移送法辦。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為兩人已坦承犯行,寫下悔過書,故予以緩起訴1年處分。

    檢調查出,蔡姓工程公司老闆為了取得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區營業處於2023年12月間辦理「113年度昇空車、吊臂車及堆高機定期保養檢查」勞務採購案,找來沒有興趣投標的陳姓同業幫忙,利用其公司的名義幫忙陪標,以利達到招標的公司數。

    但兩家公司將資料送到審核人員手中時,卻被發現兩家均未依規定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納稅證明及切結書,且有電子領標紀錄及使用網路IP相同等重大異常規連情形,開標當天直接宣布廢標,幸未發生開標不正確結果。

    基隆市調查站獲報後,展開調查,認定蔡姓老闆涉犯違反政府採購法,依法將他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蔡姓老闆應訊時,坦承為了拿到該採購案,與同業協商,借名陪標,由公司做好相關資料後,在給同業蓋上公司章。

    檢察官偵訊後認為,蔡、陳二人已違反政府採購法中的以詐術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未遂罪,考量兩人犯後態度且已當庭書立悔過書,予以緩刑1年,並於緩起訴處分確定3個月內,各向公庫支付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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