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女神」陳莉婷之母胡青青 偽造小姑8.8億本票二審改判5年
2026/03/03 13:34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股市名媛陳莉婷和母親胡青青。(資料照)
有「華爾街女神」封號的股市名媛陳莉婷,其母胡青青被控持偽造印章,假冒3名小姑名義簽立5張面額共逾8.8億元的本票,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其中4件獲法院裁准,檢方接獲告發偵查起訴,一審台北地院依5件偽造有價證券罪,將胡青青合併判處6年有期徒刑;胡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今仍認定她構成5罪,但將其中1件由5年改判4年徒刑,另4件維持原判,5罪合併應執行刑也由6年改判為5年。可上訴。
胡青青、陳莉婷母女還曾為了爭家產,持榔頭伏擊陳姓小姑的頭部,高院二審去年2月依家暴殺人未遂罪判母女各8年徒刑,最高法院今年9月撤銷發回高院更審,高院更一審審理中。
判決指出,胡青青明知3名小姑(亡夫的妹妹)並未與宏照科技公司及相關股東之間有任何金錢往來,也沒有債權、債務關係,卻未經3人同意或授權,先偽刻3女的印章後,再偽簽立5張面額各4900萬至5億8900萬元本票,票面金額共8億8280萬元,其中1張面額高達5億8900萬元。
胡青青再以宏照公司名義,於2022年8月至10月間,提出5次民事聲請狀,附上她偽造的本票,向台北地院聲請強制執行,其中4張使不知情的承辦司法事務官形式審查後誤認為真,裁准強制執行,小姑們陸續收到裁定書後感到納悶,向法院提出抗告,並提出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經判決確認小姑勝訴,胡女才詐財未遂。
3名小姑向北檢提出刑事告發,北檢偵辦後認定胡青青以偽造的印章偽簽本票,致法院誤認而做出錯誤裁定,認定她有偽造犯意,2024年6月起訴胡青青。
北院審理時,已另案入監服刑的胡青青,承認偽造本票,但與被害人未達成和解,法官認為她的犯行造成3名小姑無端經歷提抗告、聲請停止強制執行、確認債權訴訟等法律程序,額外花費本無須開銷的律師費、高額訴訟費、程序費用等,莫名付出訴訟的勞力、時間與經費,因此5罪各量處3年半至5年刑,合併應執行6年有期徒刑。
胡青青上訴主張她已認罪,請求再輕判。高院審理後仍認定胡青青5次犯行明確,但其中一張偽造5.89億元的本票被一審判刑5年,不過雖票面金額雖高,但胡在後續抗告、訴訟救濟過程中並未繼續虛捏不實,最終強制執行也未成功而未獲利,所生的危害和其他4件沒有明顯差異,因此由5年改判4年,其餘4件維持原判,5罪合併應執行刑也由6年改判為5年。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