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許可進口販售「小雨衣」 男子一審判3月
2026/03/03 11:15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
保險套示意圖,與本案內容無關。(記者王俊忠攝)
陳姓男子被控未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證,涉委請不知情的物流公司向外國進口1批「保險套」,被台南地檢署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提起公訴。台南地院審認保險套是醫療器材,陳男未經許可、擅自輸入,因開庭時自白認罪,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檢方調查指出,陳男明知保險套屬於醫療器材,非經向我國衛生福利部申請查驗登記、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不得輸入。意圖販賣或供應,在未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取得許可證情況下,以其名義於2025年7月26日委請不知情的物流公司向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報運進口貨物1批(實到貨物是保險套),從境外輸入未經核准的醫療器材。
台南地院法官審理指,陳男輸入本案的保險套數量,顯然不是供陳個人使用;陳在開庭時自白犯行,其所為是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中的非法輸入醫療器材罪,被告利用不知情的物流公司人員遂行犯行,是間接正犯。
法官認為,陳男未經核准輸入屬於醫療器材的保險套,有害衛生主管機關對於醫療器材安全的審核控管,可能影響國人使用醫療器材的安全、效能及品質,加上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犯後態度等要件,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還可上訴。
陳男進口的保險套物品已經查扣。法官說明,保險套並非違禁品,應由行政機關另做適法的處置,法院無從宣告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