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出國托他保管260萬竟花光 挨告侵占判2年8月
2026/02/11 13:12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古姓男子,幫媽媽保管260萬元現金,卻疑似拿去買房子花光,媽媽一怒提告,台中地院依侵占罪判處2年8月徒刑。(記者陳建志攝)
台中一名媽媽前年底要出國旅遊,將裝有260萬現金的LV手提袋交給古姓小兒子保管,沒想到返國時想取回,古男卻稱「錢拿去投資買房子了」,還說「就當把錢投資在我身上吧」,雖媽媽一再催討,還是沒歸還,一怒之下告上法院,古男辯稱裡面只有80萬,不過法官從母子對話,還有當天在場哥哥的證詞,認定手提袋裝有260萬,依侵占罪判古男2年8月徒刑。
判決指出,這名媽媽2024年11月11日邀古姓小兒子和大兒子一起到台中一家餐廳聚餐,因同月13日要和親友到日本旅遊5天,將裝有260萬元現金的LV手提袋交給古男保管,沒想到返國要取回,古男卻說錢花光了。
古男在審理時辯稱,從未看到260萬元,裡面只有80萬元現金,自己沒有侵占媽媽的錢,只因媽媽說的數字和他保管的金額不同,才會不敢歸還;辯護人也稱,沒有任何紀錄證明古男媽媽所稱LV手提袋內有260萬元是真的,且一下說手提袋內有275萬元,後來又說是260萬元,前後說詞根本兜不攏。
古男媽媽則表示,當天到台中吃飯,就帶著裝著現金260萬元並上鎖的LV包包,本來是275萬,但出國前有用掉大概15萬,吃飯時告訴兩個兒子有260萬,大兒子說住處沒守衛,小兒子說住處有守衛可以託他保管,因此吃完飯後就載他回去,在他家樓下,將裝有260萬的LV手提袋託給他保管。
法官發現,古男事後傳訊息給媽媽「媽,我要和妳表明一件事情,我動用了包包裡的錢拿去投資買房子了」、「就當把錢投資在我身上吧」,媽媽則生氣回覆「枉費媽媽這麼信任你這個小兒子…你這樣是非常不對的行為」。
且古男承認事發前和媽媽、哥哥關係良好,因此兩人無故意虛捏事實構陷他的必要,法官認定託他保管LV手提袋內現金應為260萬元無誤,審酌古男偵審中皆否認犯行,且未與媽媽達成和解或賠償,依侵占罪判處2年8月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