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暗藏「火藥庫」!桃園民宅囤366公斤爆竹全數沒入 最高罰60萬
2026/02/05 17:45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
桃園區富國路1間民宅,5日被查獲違法儲存高達366公斤爆竹煙火。(第一大隊提供)
桃園市桃園區富國路1間民宅,今(5)日被查獲違法儲存大量爆竹煙火,清點爆竹總重量高達366公斤,現場26歲女子稱,煙火是她所持有,購買大約花費10萬元,桃園市消防局第一大隊表示,除依法沒入外,並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開立舉發單,最高恐面臨60萬元罰鍰。
桃園市消防局指出,新北市警方今日跨區至桃園區富國路1處民宅查緝幫派、毒品,警方攻堅進入民宅後,發現民宅內部堆放大批爆竹煙火,立即通知消防局派員前往查處,第一大隊接獲通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民宅內部宛如小型火藥庫,也有未經認可的爆竹煙火,足足裝滿43箱,總重量高達366公斤。
消防人員詢問附近鄰居表示,根本不知道住家附近暗藏火藥庫,現場女子稱煙火是她所持有,大約以10萬元購入。
消防局第一大隊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開立舉發單,並將現場囤積的爆竹煙火全數依法沒入,也提醒依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甩炮類爆竹煙火管制量為火藥0.3公斤或總重1.5公斤,火花類管制量為火藥10公斤或總重50公斤,其他一般爆竹煙火管制量為火藥5公斤或總重25公斤,販售或儲存超過管制量的爆竹煙火,需符合相關規定,並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第一大隊大隊長賴志忠表示,春節期間習慣燃放爆竹煙火增添年節氣氛,有民眾看準商機大量進貨,大量囤積如發生火災、爆炸,容易導致嚴重傷亡,因此爆竹煙火製造、販賣、儲存及施放,皆有嚴格的法令規定,存放爆竹煙火若超過管制量可處6萬至30萬元,若超標30倍最高可處150萬元罰鍰;同時提醒民眾購買煙火請注意要附有認可標示,並遵照使用說明施放,兒童施放則需父母或監護人陪同,以確保施放安全。民眾如有發現違規製造、儲存或販賣爆竹煙火情事,可聯繫當地消防隊或撥打119舉報。
消防人員詢問附近鄰居表示,根本不知道住家附近暗藏火藥庫,現場女子稱煙火是她所持有,大約以10萬元購入。(第一大隊提供)
桃園市消防局第一大隊表示,除依法沒入外,並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開立舉發單,最高恐面臨60萬元罰鍰。(第一大隊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