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水糾紛7旬嬤棍打鄰居判緩刑 法官以「修心經」勸溝通解決
2026/02/04 15:36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
基隆市7旬黃姓婦人為了漏水糾紛,持曬衣棍打傷鄰居,被法院判處罰金6000元,緩刑2年。(記者林嘉東攝)
基隆市一名72歲黃姓婦人,因不滿二樓鄰居冷氣排水導致自家長期漏水,要求對方修繕反遭對方狠嗆:「你自己修!」積怨之下持曬衣棍打傷鄰居。基隆地院近日審結,法官施添寶考量黃婦高齡且具悔意,判處罰金6000元,並給予緩刑2年;特別的是,法官在判決書中語重心長寫下長達數百字的「修心經」,勸導雙方:「暴氣惡習,歷久不亡,小過不改,積足滅身。」
判決指出,這起糾紛發生在基隆市七堵區一處老舊公寓,住在一樓的黃婦與二樓鄰居因漏水問題長期不睦,黃婦控訴,鄰居在外牆排冷氣水設備處釘牆打洞,造成她家天花板嚴重漏水,受損不堪,多次商請對方修繕,對方卻不理不睬,甚至反嗆:「你自己修!」雙方因此結怨。
去年5月20日下午,黃婦再度因漏水問題與鄰居交涉,雙方爆發口角,黃婦一時氣憤,隨手抓起木製曬衣棍朝鄰居揮擊,造成對方四肢多處挫瘀傷。案經鄰居報警,檢方偵辦後依傷害罪嫌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審理時,黃婦認錯悔改,並有意與鄰居和解,但被害鄰居堅持「一條歸一條」,拒絕原諒並要求法院直接判決。法官施添寶考量黃婦已年過7旬,過去素行良好、無前科,且漏水問題確實具可歸責的起因,認黃婦僅是一時失慮,因此諭知緩刑以啟自新。
承審法官施添寶在判決書勸導黃婦遇事應理性,「若人出巧詞,誠以接之;若人出厲詞,婉以答之;若人出謔詞,默以待之。」並強調,凡事不要只考慮自己,先調整好心態,「修好自己的心,就不會有想不通的事」。
判決書更勸黃婦,用暴力方式打破和諧是「得不償失」,莫輕暴氣小惡,以為無殃,以免「水滴雖微,漸盈大器」。最後法官建議,應請「對的人」來幫忙溝通解決,讓大家平安圓滿,永不嫌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