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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畜所稽查員防流浪犬群聚 婦推擠罵「不要臉」挨告和解緩刑

    2026/02/04 13:57 記者王善嬿/嘉義報導
    嘉義地方法院。(資料照)

    嘉義地方法院。(資料照)

    嘉義縣吳姓婦人遭控去年6月間,因不滿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稽查員在竹崎鄉某間加油站執行稽查流浪犬隻群聚公務,用台語辱罵稽查人員「不要臉」、「我聽你在放屁」等語,還數度出手推擠,嘉義地檢署偵查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嘉義地方法院一審依照妨害公務等罪判決吳婦拘役50天,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吳婦警詢時否認妨害公務罪行,辯稱沒有辱罵稽查員「不要臉」、「我聽你在放屁」等語,不知道這樣有妨害公務。

    法官認為,稽查員穿著制服、配戴證件,吳婦應知道是依法執行職務人員,且依檢察官勘驗筆錄,吳婦除出手推擠稽查員外,確有辱罵「不要臉」、「我聽你在放屁」等語,吳婦辯詞尚難採信。

    法官認為,吳婦先辱罵後隨後出手推擠稽查員,非單純口頭抱怨,主觀上具有妨害公務執行之目的,用來拖延、干擾公務執行效率及順暢,已踰越依法執行職務公務員可合理忍受範圍,吳婦犯意圖妨害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而施強暴罪、侮辱公務員罪、公然侮辱罪,考量吳婦與稽查員已調解成立,判處吳婦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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