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替代役遭丟包慘死!律師姚本仁:恐涉不確定故意殺人
2026/02/03 18:16 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
政大畢業溫姓替代役男被丟包台64線慘死,警方查扣林姓司機的多元計程車。(記者陸運鋒翻攝)
政治大學畢業的溫姓替代役男搭乘Bolt返家途中,遭林姓司機於台64線快速道路丟包,疑遭4車輾過身亡。新北地檢署昨再傳訊後裁定限制出境、出海並施以電子監控。對此,律師姚本仁表示,若檢方能證明司機明知將人丟包在快速道路恐致死亡,仍對結果抱持無所謂態度,後續則不排除涉及不確定故意殺人。
據了解,溫男上月25日搭乘Bolt返家時,最後2分鐘疑踢車門椅背,林姓司機怒罵後將車停靠台64線路肩讓他下車;直至溫男下車後遭4輛車輾斃。事發後,林男辯稱因對方行為影響安全才放人,但檢警行車紀錄器顯示曾3次開關門聲,不排除將人拖下車,而警方未掌握丟包畫面。檢方認為林男除涉過失致死、遺棄致死,若證實拖人下車,恐另涉強制罪,目前已加保至20萬元。
姚本仁分析,本案較可能朝遺棄致死方向認定。不過,司機若將被害人丟包在快速道路上,則涉及不確定殺人故意,畢竟台64線屬快速道路,事發時間為凌晨,往來車速通常約60公里,理應可以理解將人丟包在該處,恐遭後方車輛撞擊甚至輾斃,具有一定程度的死亡風險可預見性。
但本案另一關鍵,在於司機對於死亡結果是否不違背其本意。意即,若能證明司機主觀上認為,即使大學生因此遭車輛撞死也無所謂,則可能構成殺人的不確定故意。最終是否成立,仍須視檢方後續蒐證與調查結果而定。
姚本仁並指,案件重點在於檢察官能否證明對方具有「將大學生丟包,即使被撞死也不在意」的主觀意思,若能證明到此程度,才可能認定具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