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呂錦茹喊腰疼求拆監控!北院憂棄保潛逃駁回 僅准改配電子手環
2026/01/23 10:26 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
合議庭考量黃呂錦茹確實有行走不便等身體病症,電子腳環可能增加其腳部負擔,改以重量較輕、定位功能相近的電子手環。(資料照)
國民黨台北市黨部前主委黃呂錦茹,去年大罷免期間涉嫌以偽造文書方式灌水連署份數,遭違反個資等罪起訴,全案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近期則聲請撤銷或變更科技設備監控。北院認為,黃呂錦茹仍有接受科技設備監控的必要,裁定駁回撤銷聲請,但考量其年事已高且有身體病痛,准予將原本配戴於左腳的電子腳環,改為配戴電子手環,監控期間至明年3月31日止。
裁定指出,黃呂錦茹因涉偽造文書、違反個資罪,檢方已提起公訴,法院於去年8月1日裁定其以1000萬元交保停止羈押,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同時命其接受電子腳環科技設備監控。黃呂錦茹對此主張,科技監控主要目的在於防止逃亡,但法院先前「並非以其有逃亡之虞」作為羈押原因,且其年逾七旬、家人及資產均在國內,又已坦承犯行,無串證或滅證風險,認為無須再配戴監控設備。
此外,黃呂錦茹也以健康因素為由,表示長期配戴電子腳環導致行走不便,出現臀部肌肉發炎、腰椎退化性關節炎、梨狀肌症候群等症狀,並稱配戴腳環將影響其進行核磁共振等精密檢查,請求改以電子手環,或以個案手機、定時拍照報到等方式取代。
不過,合議庭認為,案件仍在準備程序階段,黃呂錦茹涉案情節涉及偽造文書及非法利用個資,對選舉、罷免制度及民主程序可能造成重大影響;且其與同案被告間具有上下屬及政治、經濟影響力,仍有勾串證人、共犯及規避刑責的風險,科技設備監控的事實基礎並未消失,難以僅以高額交保金或其他較輕微手段取代。
合議庭亦指,過去不乏被告即使在國內有家人與資產,依舊選擇棄保潛逃,科技設備監控有助即時掌握行蹤,防止被告利用四面環海的地理條件潛逃出境,基於確保後續審理及判決執行,有繼續監控的必要。
不過,合議庭考量黃呂錦茹確實有行走不便等身體病症,電子腳環可能增加其腳部負擔,改以重量較輕、定位功能相近的電子手環,仍可達成監控目的,且較符合比例原則,因此裁定准予變更監控方式,其餘請求均予駁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