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一點被判7年以上徒刑 男子修法前販售喪屍菸彈 法官判刑8月
2026/01/11 11:32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判處王男有期徒刑8月。(記者吳昇儒攝)
新北市一名王姓男子於2024年7月間,販售喪屍煙彈給林姓男子牟利,被警查獲。但因王男犯罪時間,依托咪酯尚未被列為毒品管制,被檢察官依違反藥事法起訴。基隆地院近日審結,判處王男有期徒刑8月。
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嚴重危害人體身心,並造成社會危害,我國於2024年11月間,被列為二級毒品管制。判決書指出,王姓男子於前年7月間,將一個含有依托咪酯的煙彈,以1500元代價,販售給林姓男子,事後被基隆警方查獲送辦。
但因案發時間點,依托咪酯尚未被列為毒品,故檢察官偵訊後,認定王男涉犯藥事法,依法將他起訴。
法官認為,我國於2024年8月5日,將依托咪酯列為第三級毒品,同年11月27日公告改列為二級毒品,但王男販售煙彈行為,則於同年7月,當時並未被列為毒品;考量王男坦承犯行,故依藥事法中的販賣偽藥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