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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面告誡竟當結婚證書! 癡情男狂追女不聽勸 判拘役40日「冷靜」

    2025/12/25 14:23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
    彰化地院。(資料照)

    彰化地院。(資料照)

    「請冷靜!」彰化一名余姓男子愛慕在醫院上班的A女,便經常傳訊示愛、跑到醫院守候,女子報警,開出書面告誡,但余男早已愛到不能自拔,竟稱「告誡書就是結婚證書」,讓女子崩潰不已。彰化地院審理,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判處余男拘役40日,緩刑2年,並下達禁令,禁止再接近或騷擾被害人。

    判決書指出,余男曾在醫院擔任外包照服員,並與A女在同一間醫院共事,今年7月間認識A女後驚為天人,於是開始瘋狂追求,頻頻透過通訊軟體Messenger傳送示愛簡訊,內容令A女感到困擾不安,遂報警求助。

    警方於7月15日對余男核發書面告誡,要求停止騷擾行為,未料余男不僅未收斂,還宣稱該告誡書「等同兩人的結婚證書」,行為更加失控。余男更多次以「求職」、「送東西」為由,前往A女任職的醫院、附近公車站守候、徘徊,並向A女同事表示要向A女求婚,並請託轉交戒指等,其離譜誇張的癡漢行為,令A女心生畏懼,決定報案提告。

    法官審理認為,余男無視被害人意願,於短時間內反覆、持續實施跟蹤騷擾行為,已使被害人心生畏怖,並影響其日常生活與工作。考量被告坦承犯行、無前科,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同時明令禁止對A女為任何跟蹤、騷擾或不法侵害行為,以確保被害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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