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重逢爆婚外情!女師求分手 男死纏討40萬:不給就曝性愛照
2025/12/04 00:46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
女教師婚外情提分手,恐怖情人勾勾纏還拿性愛照等恐逼付40萬,被以恐嚇取財未遂和跟騷罪判刑。(情境照)
賴姓男子與已婚女教師是國中同學,在校慶重逢,陷入婚外情多年。女教師去年底提分手,賴男揚言把性愛照給她的丈夫看,逼對方拿出40萬;台南地方法院依恐嚇取財未遂與跟蹤騷擾罪,分別判10月與6月。
賴男與女教師是國中同學,2017年重逢,明知女方已婚仍長期交往。女教師去年提分手,他在通訊軟體連番傳語音與簡訊嗆聲,若拿不到40萬元,就把性愛照交給她丈夫,還揚言刻卍字佛印再輕生,要讓女教師「兩頭空」。女教師夫妻心生畏懼報案。
新營分局去年4月依跟蹤騷擾防制法寄發書面告誡給賴男,要求不得再以電話或網路干擾。但他反覆撥打電話、傳簡訊給女教師,先扯女兒數學問題,又稱自己不適、服藥想談話,訊息一封接一封,嚴重干擾女教師生活與授課,被認定構成跟蹤騷擾。
賴男辯稱,女教師投資失利向他拿錢,看上他家境與賣地所得,直到他因病離職當停車收費員,才覺得在他身上已無利可圖,要求分手,40萬元是催討欠款。合議庭調閱銀行與建設公司資料,認定兩筆匯款其實是返還代墊租金與預售屋簽約金,又注意到他先前筆錄未提債務,認為他的證詞不可信。
法院認為,賴男藉婚外情掌握女教師隱私,不思理性收尾,反以殺人、自殘與曝光性愛照威脅,又在收到書面告誡後仍持續騷擾,被害人夫妻飽受恐懼,主觀惡性不輕。全案以恐嚇取財未遂為重罪,兩段跟蹤騷擾併予加重,合併量刑10月與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社會處處有溫暖,一定能度過難關。
安心專線:1925
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
熱門賽事、球星動態不漏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