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起衝突揮打1拳出人命!桃園莽男涉傷害致死被起訴
2025/12/03 11:31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
桃園市徐姓男子與金姓男子在桃園區忠孝公園發生爭執,徐涉嫌對金揮拳1下卻鬧出人命,被桃檢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圖取自桃園區公所官網)
桃園市41歲徐姓男子去年7月13日晚間在桃園區泰昌三街忠孝公園旁偶遇渾身酒氣的金姓男子,雙方因細故發生爭執,徐涉嫌出拳毆打對方頭部一下,金男因酒後重心失穩倒地撞到頭部造成顱骨骨折及顱內出血,1個多月後因中樞神經衰竭死亡,案經警方調查後將徐男送辦,桃園地檢署偵辦認徐男揮拳與金男死亡有因果關係,近日偵結將他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案由國民法官法庭審理。
檢調調查,徐男與金男素不相識,雙方於去年7月13日間7點半左右在桃園區泰昌三街忠孝公園相遇,卻因不明原因發生爭執,當時金男身上明顯散發酒氣,衝突過程中,徐男涉嫌對金男揮拳毆擊頭部1下,徐男因而倒地撞擊到頭部造成外傷,徐見狀呼叫救護車將金男送往衛福部桃園醫院急救,但金男因受顱骨骨折、顱內出血,於去年8月17日因腦傷造成中樞神經衰竭宣告不治。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相驗時,家屬氣憤直指金男是被打死的,檢方指揮桃園警分局拘提徐男到案偵辦,徐應訊否認打人,徐男死亡與他無關,但檢察官依證人指述及法醫驗屍報告等證據,認為徐男涉嫌重大,但認為徐男雖出拳毆打金男,因雙方素不相識且為突發糾紛,應無殺人犯意,但徐明知徐男酒後若遭攻擊極易跌倒,仍出拳打人造成金男倒地撞擊頭部,與其死亡有因果關係,近日偵結依傷害致死罪嫌將徐起訴。
偵查中在押的徐男起訴後移審桃園地院時,法官審酌徐男曾多次因案遭到通緝,現又涉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顯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3月;全案將由國民法官法庭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