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傷人!男找女友頂替酒測值也超標 下場曝光
2025/12/03 09:14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
61歲鍾姓男子無駕照且二度酒駕,撞傷人後找女友來頂替,結果女友酒測值也超標,只好自己扛,被南投地院判刑4個月。(記者陳鳳麗攝)
南投縣6旬鍾姓男子傍晚在家喝酒,喝完還開小貨車出門,無駕照又酒駕,不慎撞傷站路邊的行人,鍾男已有酒駕前科,找陳姓女友來頂替,警方對陳女酒測,酒測值超標,鍾男才向警方坦承是他開車,其酒測值高達0.78,被南投地院法官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
判決書指出,61歲的鍾姓男子去年12月30日傍晚6點在信義鄉的家裡喝高粱酒,6點半喝完即開著小貨車出門,才開出門不久就不小心撞到站在路邊的陳姓男子,路人報案,請救護車將傷者送醫,警方到現場處理前,鍾男因為沒有駕照,且先前才因酒駕案被檢察官緩起訴處分,無照又再犯罪加一等,趕緊打電話找陳姓女友來頂替。
陳女向警方表示「是我開的車!」警方對她施以吐氣酒精濃度測試,測得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值為每公升0.33毫克,該數值已超標,構成公共危險罪。陳女眼見自己無端變酒駕現行犯,要鍾男自己扛,鍾男才跟員警承認是他開車撞到人,晚間7點40多分做酒測,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78毫克。
陳女觸犯頂替罪,南投檢方予以不起訴處分,而鍾男二度酒駕觸犯公共危險罪,南投地院法官審酌,鍾男明知酒駕會處罰仍心存僥倖而再度飲酒後無照駕車撞傷人,其酒測值已超過法定標準值很多。而他犯後還聯繫友人到場頂替以企圖逃避究責,最後才坦承犯行,因此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若易科罰金,折合12萬萬元。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熱門賽事、球星動態不漏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