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期還犯案!男當「雲端農夫」雇人種大麻 另闢毒農場判6年
2025/12/02 20:50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
楊男為躲避查緝,找來王男另闢大麻農場,現場利用高瓦照明燈照明,控制穩定成長。(示意圖,資料照)
彰化地檢署偵辦大麻案,發現45歲楊姓男子於2023年間,涉嫌在台中種植大麻被捕,但他不知警惕,利用審理期間雇用王姓男子,在彰化成立新的大麻農場,為躲避警察查緝,還透過「每日直播」方式觀察大麻生長狀況,並以「遠端遙控」指導王男種植,經檢警獲報追查,查獲大麻植株84株、大麻菸草淨重686.3公克及高瓦照明燈等設備,初估市價約1100萬元。彰化地院審結,依製造二級毒品罪,判處楊男有期徒刑6年,王男5年2月。
判決書指出,楊男曾於2023年4月間,在台中市住所栽種大麻,並製成二級毒品乾燥大麻花,去年2月遭台中地檢署起訴,目前仍在台中地方法院審理中,然而,楊男竟在案件審理期間另起爐灶,且避免再次遭查獲,雇用43歲低收入戶王男,在其彰化租屋處另設大麻農場。
判決書指出,雙方約定,所種植的大麻成品全歸楊男所有,楊男則按月支付王男3萬元報酬,並負擔每月1萬6000元的租金。2024年5、6月,楊男透過綽號「阿南」男子取得3顆大麻種子,並從蝦皮網站購得高瓦照明燈及相關種植工具設備。
初期由楊男親自栽種,傳授種植技術,後來由王男開始獨立管理種植,負責每日回報大麻生長狀況,並開直播讓楊男遠端觀察植株生長狀況,楊男宛如當起「雲端農夫」,每日遠端指揮王男澆水、施肥及調整分株繁殖、甚至控制環境溫濕度、調整燈照、檢視土壤酸鹼度、調製肥料等,短短半年就培育出超過80株以上大麻植株。
去年12月26日彰化地檢署指揮調查員,搜索彰化大麻農場與楊男的台中市住處,拘提二人並查扣84株大麻植株、686.3公克乾燥大麻花與種植工具,以乾燥大麻或大麻花每公克約2000元估計,這批大麻如烘乾植株,重量可能超過5.7公斤,換算市價約1145萬元。
彰化地院審理,認為楊、王兩人均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之製造第二級毒品罪。法官審酌,大麻對人體身心健康危害甚鉅,且楊男於前案審理中再犯本案,顯示其悔意不足,依法加重其刑,判處有期徒刑6年,王男則判處有期徒刑5年2月。扣案的大麻成品及相關栽種工具均依法沒收銷燬或沒收,王男犯罪所得27萬6000元亦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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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男當起「雲端農夫」每日遠端指揮王男,對大麻進行澆水、施肥,甚至控制環境溫濕度、調整燈照等。(示意圖,資料照)
王男租屋處種植的大麻,部分已採收乾燥加工中。(示意圖,資料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