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1至11月取締不停讓行人18935件 警方:違規肇事將加重裁罰
2025/12/02 14:19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
桃園市警局執行車不停讓行人違規取締,在路口攔查違規騎士。(記者余瑞仁翻攝)
為洗刷行人地獄污名,桃園市警局今年1月至11月間取締「不停讓行人」違規共1萬8935件,較去年同期增加逾1成,行人交通事故大幅減少13.7%。警方說,顯示執法確實有效提升行人安全。
警方提醒,立法院已於今年10月28日三讀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待行政院公布實施日期),修法加重車輛不暫停讓行人肇事致人受傷的罰鍰,由原先7200元提高至1萬8000元;肇事致行人重傷或死亡一律處最高3萬6000元罰鍰,並吊銷駕照,請民眾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共同提升自身及行人安全通行環境。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統計,為推動多元交通安全、擴大行人友善環境及展現對行人安全執法決心,警方從今年1月1日起至11月30日,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計1萬8935件,較去年同期取締1萬7112件,增加1823件,增幅10.65%;而1至11月間行人交通事故發生1514件,較去年同期發生1753件,減少239件,降幅達13.7%,顯示執法作為有效提升行人道路交通安全。
桃園市警局也自11月1日起展開為期一個月的「行人交通安全大執法」,針對不停讓行人及行人違規加強取締,1個月內共取締4158件,較去年同期取締件數增加一倍,而11月行人事故也較10月下降8.16%。
警方表示,11月間也於各集會場所進行交通安全宣導99場次,宣導車輛駕駛人養成「行人優先」及「停讓行人」習慣;道路交通工程方面,桃園市府交通局持續推動行人步行環境防護計畫,包含行人友善區、組合式減速平台、路段阻隔設施、行人安全設施、放大版行人專用號誌等,藉以引導駕駛人減速行駛,提升對行人的注意力,以打造安全的行人步行環境。
桃園市警局執行車不停讓行人違規取締,在路口架設錄影器材蒐證。(記者余瑞仁翻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