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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男車禍骨折開刀卻在恢復室腳踢護理師 判刑3月

    2025/11/19 14:32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
    桃園市黃姓男子車禍骨折開刀,卻在恢復室腳踢護理師。被桃園地院判處3月徒刑。(記者余瑞仁攝)

    桃園市黃姓男子車禍骨折開刀,卻在恢復室腳踢護理師。被桃園地院判處3月徒刑。(記者余瑞仁攝)

    桃園市45歲黃姓男子出車禍造成手部骨折,被送往桃園市區經國路的敏盛綜合醫院急救,手術結束推至恢復室時,黃男卻突然抬起左腳踢中前來照料的李姓護理師,造成顏面挫傷,經護理師提告,桃園地院依對於醫事人員以強暴妨害其執行醫療業務罪,將黃男判處3月刑,得易科9萬元罰金。

    判決指出,黃男於2024年7月26日因車禍骨折,於桃園市桃園區經國路的敏盛綜合醫院接受手術治療,同日晚間手術結束後在醫院恢復室內,明知李女為敏盛醫院護理師,為執行醫療業務之人,卻以左腳攻擊護理師的臉部、鼻部,妨害李女執行醫療業務,造成她的鼻樑及左顏面鈍挫傷,案經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函送法辦。

    黃男於檢警調查中均坦承不諱,桃園地檢署依違反醫療法起訴,桃園地院進行準備程序時黃男自白犯罪,改以簡易判決處刑。法官審酌,黃男於李姓護理師執行醫療業務時,以腳攻擊傷害,妨害護理師執行醫療業務,行為非但損害醫病關係,也影響其他就醫病人及家屬權益與安全,實屬不該,且案發後仍未與李姓護理師達成調解,因此判處3月徒刑以為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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