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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花板藏賄款!核二廠長、林口發電廠長涉貪「1動作」再押2月

    2025/11/06 12:27 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
    核二廠前廠長曾文煌(圖左)、林口電廠廠長朱允中涉收賄,北院裁定自本月15日起再羈押兩個月。(資料照)

    核二廠前廠長曾文煌(圖左)、林口電廠廠長朱允中涉收賄,北院裁定自本月15日起再羈押兩個月。(資料照)

    台電核二廠廠長曾文煌涉向承攬採購案的山瑞科學公司、廣承企業行索賄220萬元,並藏放住處天花板;台電林口發電廠長朱允中則涉嫌對廣承索賄80萬元,由業者幫他買股票,雙雙自今年8月遭起訴後羈押禁見3月。押期將屆,2人聲請停止羈押,但台北地院調查發現,曾、朱犯後曾試圖刪除LINE對話紀錄,足認有湮滅證據等可能,昨裁定自本月15日起再延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及通信。

    檢方指控,曾文煌涉嫌向承攬核二廠及相關採購案的山瑞科學公司及廣承企業行索賄共計220萬元,其先於2022年與山瑞負責人討價還價,最終以160萬元成交;後續又索取延伸工程20萬元及廣承企業自動化設備案40萬元賄款。檢、廉至曾家搜索時,查扣260萬元現金,其中220萬元藏在天花板。

    朱允中則涉嫌向廣承索賄80萬元,並透過人脈協助對方取得採購案後收取工程款5至10%行賄,甚至代操買股票。北檢認為,曾、朱2人犯罪嫌疑重大,今年8月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收受賄賂罪起訴曾等3人;山瑞負責人曹森智因認罪且深表悔悟,獲處分緩起訴2年並支付公庫150萬元。

    北院裁定書指出,曾文煌承認涉及3次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但否認起訴書部分指控;朱允中則全盤否認相關行為。法院認為,2人犯罪嫌疑重大,且存在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的可能性,因此自8月羈押迄今後,仍有續押必要。

    調查顯示,曾文煌曾刪除與山瑞負責人的LINE對話紀錄;朱允中則刪除與同案被告的LINE對話,並使用具自動焚毀訊息功能的通訊軟體與共犯聯絡。法院認為,面對重罪刑責,2人可能為減輕自身刑責而湮滅、偽造證據或勾串證人,即便改以具保或限制住居方式,也無法完全避免風險。

    法官審酌後認為,為確保後續訴訟程序順利,延長羈押合乎比例原則,駁回曾文煌及朱允中所提出的具保停止羈押及解除限制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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