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年邁母致跌倒撞頭喪命 逆子認罪輕判4年6月定讞
2025/11/04 11:1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最高法院判決定讞。(資料照)
台中市46歲邱姓男子,去年2月11日大年初二與75歲的母親爭吵,憤而推倒罹患帕金森氏症的75歲母親,其母摔倒,頭部撞擊地面以致顱內出血,經急救2週後仍回天乏術不治身亡。台中地院國民法庭考量邱男認罪,依傷害致死罪輕判4年6月,二審台中高分院維持原判,最高法院駁回檢、辯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邱男與年邁父母同住於台中市潭子區,去年大年初二邱男與母親因生活瑣事起爭執,邱男盛怒之下推倒年邁母親,又向母親咆哮「我是孽子」,邱母頭部撞擊地面,顱骨骨折、顱內出血與頭部外傷等,經醫院搶救約2星期,終因多重器官衰竭而不治,檢方依家暴傷害致死罪起訴邱男,求刑10年6月至12年半。
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時,邱男坦承認罪,稱母親會因此摔倒而離世是他始料未及。請求從輕量刑,但檢察官質疑,邱男見母親倒地後,仍咆哮稱自己是孽子,甚至一度謊稱是母親自行跌倒,企圖卸責給胞姊,不宜輕縱。
中院國民法官考量邱男最終認罪,動機僅因與母親口角,且未使用武器或工具,犯罪手段僅推母親肩膀1下,也沒有接續攻擊行為,情輕法重,依刑法第59條「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減刑,輕判4年6月徒刑。
二審台中高分院開庭時,邱男的姊姊出庭指弟弟在父母生病時都沒探望,卻在國民法官面前「裝孝子」,因弟弟生意做不好,跟父母要錢發生爭執才會吵架,造成母親身亡,無法接受輕判;邱男反指姊姊為了家中資源而抹黑他,父母生病時他都有去探病,妹妹可作證;姊弟當庭互嗆「你不是我姊姊(弟弟)」。
二審認為一審判決與量刑理由皆無違誤,維持4年6月刑期;最高法院駁回檢、辯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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