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敢說出來!花蓮女童揭父性侵 狼父判刑9年
2025/11/04 10:03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
花蓮縣1名國小女童長期遭父親猥褻,甚至出手性侵,花蓮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罪判處應執行9年徒刑。示意圖。(資料照)
「遇到事情的時候說出來,大家都會幫助你。」,花蓮縣一名就讀國小3年級的女童長期遭父親猥褻,甚至出手性侵,女童害怕父親權威長期隱忍,直到5年級學校宣導反家暴,女童聽完決定勇敢說出,不過狼父辯稱女童愛說謊、不乖否認犯行,不過花蓮地方法院審理後依相關證據,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罪判處應執行9年徒刑。
檢警調查,2022年到2023年間,花蓮狼父會趁妻子不在家的時候,對就讀國小3年級的女兒洗澡時,進去浴室藉口幫忙洗澡,但卻用手摸女童下體,多次後更用手指插入,女兒感覺不舒服推開並要父親不要這樣弄,但狼父獸性大發直接性侵女兒,之後更利用家裡沒人的時候,跑去女兒房間性侵得逞。
女童擔心被責罵不敢跟媽媽說,直到2023年9月女童升上5年級,學校安排反家暴、校園霸凌防治等課程時,老師宣導相關內容屬於犯罪行為,並鼓勵學童勇敢說出,「之後有什麼事情就跟我說」,強調大家都會幫忙。女童在課後決定跟老師透露過去遭父親性侵的往事,強調感覺:「很討厭、很噁心」。
學校依法通報,狼父到案完全否認犯行,女童母親也認為老公不可能這樣做。不過法官依據相關證據,認為被告繼續為正常的父女互動,不敢破壞表面和諧,此與一般家內性侵案件之被害人反應無違;受害者由於其身心發展程度、家庭之保護者與加害者常是同一人、所造成之心理創傷及社會壓力等因素,導致未及時向外求援者,實務上不乏其例。
法官認為,被告明知自己親生女兒犯行時均未滿14歲,並無性自主意識,竟為滿足個人慾念,罔顧親屬關係,而為本案犯行,其行為不僅違背善良風俗,對社會產生負面影響,更造成女童成長過程心理上難以磨滅陰影,戕害身心發展甚鉅,並須承受莫大精神傷害,其犯罪情節及惡性甚鉅,所生危害重大,犯後飾詞否認犯行,實應嚴予責難,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8年。又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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