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報復女友分手 朝住處投擲汽油彈重判4年
2025/10/04 07:14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徐男不滿女友分手,涉嫌到她住處投擲汽油彈,被高雄高分院重判。(記者鮑建信攝)
高市徐姓男子不滿女友分手,凌晨前往她住處,涉嫌投擲汽油彈報復,所幸未釀成重大災害,經警方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查獲送辦,並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公共危險罪,重判徒刑4年。
判決書指出,被告徐男與被害人楊姓女子原為情侶關係,後因對方分手,而心生怨恨。2023年7月23日凌晨,徐男將竊得(竊盜部分另判刑)轎車車牌,懸掛在自己車上後,攜帶汽油彈,開往楠梓區右昌附近。
徐男抵達楊女住家後方防火巷,涉嫌點燃汽油彈,朝浴室窗戶投擲,隨即駕車逃逸,所幸火勢未蔓延,僅造成輕微損失。
楠梓分局接獲報案,調閱附近監視器勘驗,循線傳喚徐男到案說明,釐清案情後,依涉嫌放火燒燬住宅未遂罪,函送橋頭地檢署偵查、起訴,並被地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徐男上訴指出,案發地點有一道大約200公分高的擋土牆,根本無法攀爬上去,否認犯行。
高雄高分院調查,扣案綁繩有徐男指紋和DNA,及有監視器畫面,維持原審判決,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