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交保》北檢抗告狀北院明送高院 法界曝「這結果」最可能
2025/09/10 17:54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弊案被羈押一年,8日以7千萬元交保獲釋,隔天以被告身分出庭。(資料照,記者塗建榮攝)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收賄、圖利等罪,8日繳足7000萬交保金獲釋,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則於5日即辦妥3000萬元交保,台北地檢署昨天傍晚正式對2人的交保裁定提出抗告;但北院今下午指出,因審理中需影印筆錄等卷證不少,預計明天上午完成整卷後,正式送抵高院完成抗告程序。
法界表示,高院有3種可能裁定結果,包括「撤銷發回北院更裁」、「駁回抗告」和「自為裁定」(如直接裁定羈押、或命提高交保金),其中,以前兩種的可能性較高;若是第一種情形,顯示高院以上級審的高度,指出北院原裁定不當,北院更裁結果很可能是續押、或將具保條件加嚴,如提高交保金等,第二種情形則是維持北院原裁定而確定。
資深法界舉例,北院裁定柯文哲、應曉薇具保停押時,已命柯文哲2人應遵守「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等行為」,但柯文哲公然與證人陳智菡、陳宥丞接觸,似已違反裁定要旨,高院依法論法,其裁定結果對柯較不利,以第一種情形,即撤銷發回更裁的可能性較高。
北檢提出5點抗告理由,主張北院裁定柯文哲、應曉薇具保停押有所違誤、不當,首先指出,高等法院8月駁回柯等人的延押抗告裁定,認為柯文哲涉犯公益侵占罪部分,仍有重要證人尚未調查完畢,至少包括黃景茂、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吳順民等人,在證人交互詰問完畢前,仍有羈押必要。
其次,柯在8日具保後,即與本案證人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陳宥丞接觸,已違反北院命柯具保應遵守「不得與證人有任何接觸之行為」的事由。
第3點,柯具保後,對近日將到北院出庭作證的共同被告李文宗隔空喊話,然而李文宗就公益侵占犯罪事實,與柯有相互指證的關係。
第4點,柯在羈押禁見中,仍持續授權特定人士使用其「本人名義」的社群帳號,將法庭活動片面解讀、惡意扭曲、斷章取義,毫不避諱地隔空串證及製造輿論,抹黑、恐嚇對其不利證述的證人。
最後,應曉薇部分,尚有證人沈慶京、黃景茂、柯文哲、吳順民有待交互詰問,在證人詰問完畢前,仍有羈押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