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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推介高虹安臉書直播被稱「網軍」怒告網友 法官:已產業化不具貶意

    2025/08/22 13:34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簡易庭法官認為「網軍」已產業化,不具貶意,判郭男敗訴,王男免賠。可上訴。示意圖。(資料照)

    台北地院簡易庭法官認為「網軍」已產業化,不具貶意,判郭男敗訴,王男免賠。可上訴。示意圖。(資料照)

    郭姓男子前年4月在批踢踢實業坊(PTT)論壇八卦板發文推介高虹安的臉書直播,王姓男網友發現他多次發出高虹安和黃國昌的臉書直播文,列表整理其近期文章標題,回文指出「怎麼黃國昌跟高虹安直播都會上來八卦板貼文,這網軍也做得太明顯了吧」,郭男不滿被稱做網軍,名譽受損,怒告王男求償6000元;台北地院簡易庭法官認為「網軍」已產業化,不具貶意,判郭男敗訴,王男免賠。可上訴。

    郭男提告主張,自己在2023年4月6日上午在PTT八卦板發一篇文「高虹安FB直播」,王男回文指出「又是你這個ID!怎麼黃國昌跟高虹安直播都會上來八卦板貼文,這網軍也做得太明顯了吧」,同時表列呈現他先前的發文,並在回應網友時又說「沒辦法,特定ID都會被推爆,網軍作業模式太明顯」、「這個網軍ID太誇張了,上百個爆文」。

    郭男認為王男未經查證就誣指他是「網軍」,郭認為網軍常被用來描述為政治目的操縱、窺探而非正當牟利,是遭公眾貶鄙的貶義詞,侵害他的名譽,訴請王男賠償6000元。

    王男以書狀答辯說,「網軍」並非只有郭男主張的意思,也有「網路義勇軍」的意涵,且八卦版不是政治討論版,他發文是希望對方節制,不要每幾天就貼同一個人的臉書及直播。

    法官審理後認為,「網軍」乃「網路」與「水軍」的原詞語,疊加後所生成的新詞語,反映具特定目的,在網路上大量發布訊息的人群的社會現象;網路成為人際互動的重要媒介,在各類資訊流通介面上被廣泛運用,不止政治人物,政府機關、工商團體,無不各為其理念、政策、或商業行銷等目的,利用網路宣傳。

    法官指出,為了操作宣傳的需求,事實上已經促進形成一定的市場、行業組織發展,形成產業化的結果,難以認定投身此行業的從業人員有所不當,因此,隨著網路發展越形深化,並滲入生活各層面,「網軍」客觀上不能判斷為足以貶損人格的負面用語。

    法官還引用八卦版板規指出,縱使認為「網軍」是用來質疑發文目的,而有負面意涵,但綜觀王男發文,八卦板對於「政治八卦」設有發文規範,王男辯稱是因八卦版並非政治討論版,希望郭男能節制發文,並非沒有理由。

    判決指出,王男是表達對郭的發文是否合乎板規的意見,攸關八卦版使用者的共同利益,屬可受公評之事,雖然「網軍」一詞令郭男不快,也未侵害郭男的名譽權,故駁回郭男之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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