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七爺八爺刺青嚇壞!台中惡司機性侵女基督徒害憂鬱症復發
2025/07/31 08:02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
小芳被童男身上七爺八爺等刺青嚇到,童男伺機性侵得逞,法院判刑3年10月,民事判賠57萬餘元。(示意圖)
台中市信仰基督教的女子小芳,拜訪童姓男網友的母親,想分享信仰,卻被童男性侵害,法院審理時,童男辯稱是小芳願意與他發生關係,小芳卻說童男脫下衣服,她被童男身上七爺八爺、日本武士等刺青嚇壞,法院判處童男3年10月確定,民事部分,重度憂鬱症復發的小芳求償126萬餘元,台中地院則判決童男應賠償57萬餘元。
判決書指出,從事司機的童男,2023年3、4月間,經由TikTok(抖音海外版)結識小芳(化名),兩人並未交往,童男宣稱母親是基督徒,同年4月11日晚間,小芳開車到童男住處,想與童母分享信仰,卻因迷路而遲到,抵達時甚為疲憊,童男遂請小芳到房間休息,伺機將小芳性侵害得逞,台中地院審理時,童男辯稱是小芳自願與他發生性關係,小芳事後還洗澡,下樓與童母聊天10分鐘。
小芳卻指控說,當時自己很害怕,童男脫衣服露出身上刺青,她認為童男有黑道背景,擔心不配合將無法安然脫身,法官當庭勘驗童男身上刺青,包括日本女人頭像、七爺、八爺、小龍、日本武士圖像,且小芳案發後曾激動、哭泣向友人求助,就醫時「有驚嚇反應」,憂鬱症復發並衍生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法院認定性侵害屬實,依強制性交罪判處童男3年10月徒刑,童男上訴二審與三審皆駁回,今年1月入獄。
民事部分,小芳向台中地院提出損害賠償之訴,聲明童男應賠償醫藥費7萬餘元、不能工作損失68萬餘元、精神慰撫金50萬元等,共計126萬餘元,童男則答辯指精神慰撫金太高,小芳案發時無工作,台中地院扣除不能工作損失之後,其餘求償全部准予,判決童男應賠償57萬餘元,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