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命案李女15萬交保太輕 議員謝志忠:嚴懲重罰詐騙共犯結構

台中市議員謝志忠表示,豐原一家五口命案 明顯是詐騙共犯結構所致,一定要嚴懲重罰。(謝志忠提供)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豐原王姓一家五口疑因被詐騙而死亡,台中市議員謝志忠表示,根據A女及胡男等指控,該案明顯為共犯結構,李女15萬交保太輕,外界認為應「嚴懲重罰」,針對目前詐騙案的罪責太輕,該修法就應該修法。
豐原一家五口命案,其中,王母生前曾找市議員謝志忠求助,謝志忠勸王家人報案,並提供協助,但王母以為是正常投資未報案,全家最後走上不歸路,謝志忠昨再接獲疑似也陷入同一詐團騙局的A女投訴,謝志忠表示,根據A女及王家姐妹友人胡男等陳述,張姓美容師與李姓團購主等已形成共犯結構,李女只有15萬元交保,罰責太輕,外界認為這種詐騙手法應「嚴懲重罰」。
但民眾表示,根據刑法詐欺罪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若涉及加重詐欺罪,刑責更可提高到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而當舖等地下錢莊就算涉重利罪,依刑法第344條「以重利為業,或乘人急迫,取其重利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罪責都很輕。
謝志忠對此表示,如果詐騙罪責太輕,該修法就應修法。台灣目前詐騙太猖獗,一定要「嚴懲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