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官呂志堅性騷判休職3年 上訴稱「已受洗」求輕判駁回
2025/06/29 16:24 記者吳昇儒/台北報導
懲戒法院駁回呂志堅上訴。(記者吳昇儒攝)
前駐南非代表處副參事呂志堅於2022年至2023年間,被女下屬指控利用公務上權勢及機會進行性騷擾。監察院彈劾呂志堅後將其移送懲戒,一審判呂休職3年。呂男不服上訴,認為已受宗教洗禮,且戮力拓展我國外交請求輕判。二審法官審酌後,認為原判決已說明量處懲戒處分輕重考量,並無未逾法律規定範圍及比例原則,駁回上訴。
前駐南非代表處副參事呂志堅被控在代理大使館務前,就曾抱住女下屬,代理大使館務期間更在健身房抱住女下屬,更向工作人員聲稱對方是「my wife(我的老婆)」,也在司機面前稱該女下屬是「my girlfriend(我的女友)」;還在按摩店與被害女下屬共處一個房間,要對方接受脫衣按摩。
呂男的行為讓被害女子感到不舒服,卻因畏於其官階及身分、權勢,擔心提出申訴後,影響辦公室氣氛與後續的工作,只能隱忍。
監察院查出,呂男卸下館務代理後,仍在駐處館內及辦公室內再度擁抱被害女子,對方無法忍受,便趁其休假返國時,傳訊息給呂,清楚說明對其行為、言行感到不舒服及害怕;但呂志堅卻只回傳1個拇指比讚的貼圖,讓被害人心生畏懼,直接向駐處提出申訴。外交部接獲申訴後,申評會最終決議,呂志堅性騷擾成立。
而呂志堅接受監察院調查時坦承行為失當,卻辯稱擁抱是基於禮貌、開玩笑,並無踰矩想法。監察院決議彈劾呂志堅,並將他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懲戒法院一審判決認定,呂志堅利用職權對下屬為逾越分際的違法行為,長達9個月,損害其職位尊嚴及政府國際形象的程度非輕,考量他坦承違失及其以往工作績效,判決休職,期間3年。
呂志堅不服判決提起上訴,表示自己犯後坦承犯行,9個月內僅犯4次,且已接受宗教受洗,懺悔前非等,當時因急於處理父母醫療安養事宜才先已貼圖回覆被害女子,事後打算致歉;此外,自己多年來戮力拓展我國外交關係,屢獲嘉勉,加上需照顧兩名在學子女及失智雙親,原判決不符比例原則,希望能獲得輕判。
懲戒法院二審法官認為,原判決已說明量處懲戒處分輕重考量,並無未逾法律規定範圍及比例原則,駁回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