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闖紅燈撞人致死還逃逸 男被判1年半求情:5個孩子要養

王姓駕駛無照、闖紅燈撞死蔡姓騎士後逃逸,一審判刑1年6月,他上訴稱要養5個孩子求輕判,高院認定無具體理由駁回。(記者王捷攝)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王姓男子酒駕、駕照被遭註銷仍無照駕駛,在台南闖紅燈撞傷蔡姓男子,他還肇事逃逸,最後導致對方長期臥床後併發肺炎死亡,一審判處應執行徒刑1年6月。王男認為判太重了,上訴稱家中有5名子女與身障親人需扶養,台南高分院認為未具體指出原判決違誤,駁回上訴。
2023年11月20日傍晚,王男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台南市歸仁區台39線與民生十二街路口時,闖越紅燈撞上騎機車的蔡男,造成蔡男多處骨折、氣血胸與急性呼吸窘迫等重傷,住院3個月返家後長期臥床,2024年6月14日併發肺炎死亡。
法院認為,王男明知駕照因酒駕被註銷仍上路駕駛,事發後未報警、未救護也未留聯絡方式即逃逸,惡性不輕。他坦承犯行,但未與家屬和解或賠償。台南地院依加重過失致死罪與肇事致人重傷逃逸罪,分別判處10月、1年2月徒刑,應執行1年6月。
但是王男覺得判太重了,上訴主張家中經濟困難,有5名子女需扶養,岳母與小舅子皆為身障人士,妻子也因帳戶涉詐遭判刑,自己又在監服刑無法調解,請求延後服刑。高院認為其並未具體指出原審認事或用法違誤,僅重複生活困難,不符刑事訴訟法規定之具體上訴理由,駁回上訴。